发布时间:2024-03-13 02:16:37
为加强我院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人才结构,满足医院优秀人才需求,根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拟组织实施2024年自主招聘(第二批)工作,为依法、规范、科学做好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此次共招聘事业单位人员31人,所有岗位均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 2024届硕士研究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在年内按期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规培合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含2022年、2023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未签订过劳动合同、未缴纳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热爱卫生健康事业;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研究方向、技能和其他条件;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本公告发布之日(含); 7.医师岗位要求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类别、执业范围需与所应聘岗位相符; 8.落实《转发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贯彻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通知》(辽卫传〔2021〕70号)要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符合“两个同等对待”政策的人员可以应聘相应岗位; 9.港、澳、台地区或海外留学人员报考所用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认证,且专业名称与应聘岗位专业名称一致。 (二)不得应聘情形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未满5年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等严重行为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现役军人,定向生、委培生,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和资格审查时间 报名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4日12:00; 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3月11日9:00至3月15日12:00。 2.报名和资格审查程序 报名和资格审查采取网上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大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首页下方“事业单位招聘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的审核材料均要求为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 报名时需上传的材料及顺序为: (1)报名登记表(附件2),填写并A4纸打印,本人签字后上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3)《就业推荐表》(加盖院校公章)、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岗位条件对本科教育有要求的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学位证,以及验证码在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证书(成绩通过尚未发证的需提供成绩单或成绩查询截图); (6)成绩单(加盖院系公章); (7)研究方向证明(导师签名、加盖院系公章); (8)规培协议或证明,外语等级证书(成绩报告单),所获得的各类奖励、荣誉证书等其他材料。 应聘人员确认报名信息准确、完整后,点击提交资格审查功能,提交资格审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如资格审查未通过,应聘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修改或补充资料再次提交,或改报其他岗位。 大连华图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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