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6-06 23:41:36
![]() 根据工作需要,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为做好公开招聘工作,根据《2022年兴安盟卫生健康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制定本招聘简章。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16名(校医岗位暂停招聘)。其中,高校毕业生93名,定向招聘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这两类人员以下统称“项目人员”)项目人员 122名,一般人员 101名。按招聘人数40%的比例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全盟统筹)。兴安盟精神卫生中心招聘在编同等待遇控制数人员9人。 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是指: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士兵。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1. 招聘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18周岁及以上(2004年8月31 日以前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6年8月31 日以后出生。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以《招聘岗位计划表》中的要求为准;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合格当年在卫生机构就业的人员,可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正规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34)要求); (8)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等条件,所要求专业参照教育部本、专科专业目录。具体详见《岗位计划表》。 (10)因2022年护士资格考试及初、中级卫生资格考试时间延后,无相应证书的毕业生报考要求资格证的岗位,可先参加考试,待资格考试成绩出来,到公开招聘任何环节,资格考试通过者可进入下一招聘阶段,不通过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进行递补。 2. 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者须为在报名开始日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基层公益性岗位服务人员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凡是到报名开始日,“项目人员”服务期满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或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的,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3. 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各招聘单位要严格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的有关要求,科学合理设置岗位招聘条件。 (9)全日制专科、本科、研究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盟人事考试网(网址:http://www.xamks.com)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 2. 报名时间计划为:项目岗位、高校毕业生岗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8:30时至 9月1日17:30时,审核截止时间 9月2日11:3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 9月2日17:30时;项目岗位、高校毕业生岗调整时间2022年9月5日8:30时至 9 月6日17:00时;一般岗位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00时至9月9日17:00时,9月13日9:00时至17:00时,审核截止时间 9月14日17:00时,交费截止时间为 9月15日17:00时,逾期不候。取消招考岗位调整时间为9月16日。 3. 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报名用二代身份证(或护照)要与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一致。 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学习、工作经历填写不全的,招聘单位可不予审查通过。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特别提醒报考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查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正确填报联系电话,保持电话畅通)。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并纳入应聘人员诚信档案。 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报名期间,公布咨询、举报电话(咨询电话详见计划表),并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值班,解答应聘人员的咨询,并受理应聘人员的举报。 (三)资格初审 1. 资格初审医疗卫生岗由盟卫生健康委和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在报名网站上进行。 资格审核单位须在应聘人员报名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报名;对不符合条件的,严禁资格审核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人社局、旗县卫生健康委要切实加强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单位招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并抽调责任心强、熟悉业务的人员组成资格审查专门工作小组,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确定的招聘条件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准确把握审查标准,统一审查尺度,不得随意放宽专业条件。要建立双人审查、集体研究、领导签字等制度,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界定不清,要按教育部门相关规定,提交单位集体研究或专家论证后,再做决定。同时,资格审查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2.《招聘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委直单位由盟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解释,旗县医疗卫生岗位由旗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解释。 3. 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依据内发改费函〔2015〕523号文件有关规定收取报名费70元/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上年度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报考费的减免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考生须在考试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费事宜。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缴报考费,这两类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地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缴费截止到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电子邮箱:xamrsks@163.com),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四)开考比例设置 本次考试笔试不设开考比例。在一个招聘单位内部项目岗位、高校毕业生岗位中无人报考出现空余岗位进行调整到一般岗位上,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网站上公布。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各环节出现缺额的,依次进行递补。同一岗位递补最多进行3次。 (五)笔试 1. 笔试时间预计于10月15日在乌兰浩特市进行,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做出调整,请关注报名网站。 2. 本次考试笔试科目为一科,试卷满分100分。分专业考医学专业知识(详见岗位计划表标注的考试范围),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入闱命题管理暂行办法》入闱命制。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3. 报考蒙医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为蒙文试卷。 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专业能力测试》均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 同一试卷用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专业能力测试成绩上加2.5分。(请考生认真填写《报名表》,凡个人错填民族信息,不予加分)。 5. 笔试成绩=《专业能力测试》+民族加分。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上公布。 (六)资格复审 1. 资格复审由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人社局、旗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在报名网站上公告。 2.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达不到3∶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调整招聘计划或因无人报考取消的岗位,须在报名网站上予以公布。 3.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或在岗人员均须出具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材料。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4. 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未在规定时间结束前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面试 1. 面试由盟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在组织面试前,应对面试考官进行面试操作方法、技巧以及面试工作纪律方面的培训。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 2. 面试须设立考官小组,一般由7人组成,一般异地聘请。 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须在同一考官小组进行面试并使用同一套试题。面试成绩应当场评定并由考官签字,《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面试登分汇总表》须由记分员、监督员和主考官签字确认。 面试考官要坚持对所有应聘人员统一评分尺度,做到公平公正、一视同仁。 3. 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 4. 考生面试一律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相关要求 (1)面试工作由盟卫生健康委负责。如果自行命题须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事考试入闱命题管理暂行办法》入闱命制。双方须签订保密等相关协议。试题命制、印刷、接转、保管和启用等环节必须符合保密规定,整个过程须派纪检工作人员全程监督。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2)面试考场的设置应符合有关要求,面试室应有监控设备,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录音,并对音像资料进行妥善保管。 (3)人事考试机构将《面试考官评分表》、《面试成绩汇总评分表》、面试过程音像资料以及笔试试卷等原始资料整理存档,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八)总成绩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九)体检与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查范围的人选;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1.体检 (1)体检由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兴禁毒委﹝2022﹞1号文件要求,将吸毒检测作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必检内容。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体检工作应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个月内完成。 体检时,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进行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在接到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3)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生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生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2.考察 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经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研究确定,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考察工作应在体检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十)公示与聘用 1. 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报盟人社局审核备案。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报名网站和各旗县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人社局、卫生健康委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公开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情形,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结束后,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前,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拟聘人员《花名册》和《事业单位招聘审批表》等,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 3.应届毕业的拟聘人员,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4.应聘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其他事业单位聘用且未满试用期的(列编招聘,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招考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取消其本次招聘聘用资格。 5.用人单位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中,用人单位应与聘用人员约定试用期。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或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盟卫生健康委、各旗县市卫生健康委在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体检、考察、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环节拟取消应聘人员考试、聘用资格的,应事先报盟人社局备案并依据有关规定及时告知应聘人员被取消资格的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应聘人员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 (二)应聘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的违纪违规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三)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招聘考试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笔试结束后,将尽快进行面试工作,请应聘人员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有关信息在盟人事考试网站和健康兴安盟微信公众号发布。 政策咨询电话:盟卫生健康委0482-8266808 扎旗卫生健康委 0482-6063012 前旗卫生健康委 0482-8399509 突泉卫生健康委 0482-5199915 乌兰浩特卫生健康委 0482-8299725 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 0482-4126705 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 0482-7122361 学历、专业等其他资格条件和资格审核咨询请拨打岗位计划表后咨询电话。 技术咨询电话:0482-3822308 监督举报电话: 盟卫生健康委 0482-8266704 扎旗卫生健康委 0482-6120909 前旗卫生健康委 0482-8399503 突泉卫生健康委 0482-5122881 乌兰浩特卫生健康委 0482-8299226 科右中旗卫生健康委 0482-4121077 阿尔山市卫生健康委 13804797441 一、公司简介 内蒙古银行成立于1999年11月19日,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关怀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已经成为一支服务地方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金融力量。截至2022年8月末,内蒙古银行机构总数145个,覆盖自治区内呼和浩特、包头、乌海、呼伦贝尔、通辽、乌兰察布、兴安盟、锡林郭勒8个盟市及区外哈尔滨市,包括总行机关、11家分行、1家直属支行、131家支行(县域41家)和1家小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在全国主发起设立31家村镇银行,形成差异化、特色化的经营模式。 内蒙古银行坚持以开放的心态吸纳优秀人才,不断打造崇德尚才、容才育才的环境,为员工提供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福利和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为满足发展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2023届高校毕业生开展员工招聘工作。 二、招聘对象 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在校期间为非在职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定向生和委培生)。 三、招聘岗位 管理培训生50人,客户经理、综合柜员70人,共120人。具体招聘岗位及工作地点见下表。 四、招聘条件 (一)政治素质过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拥护“两个确立”、自觉践行“两个维护”。 (二)综合柜员、客户经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管培生要求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其中首轮“双一流”建设A类、B类高校及上海财经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财经大学、中央财经大学、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五所财经类院校可放宽至大学本科学历。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三)专业不限,具有经济学学科、法学学科(法学类)、工学学科、理学学科(数学类、物理学类、统计学类)、管理学学科(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等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四)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30周岁(含)以下。 (五)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能承受一定工作压力,有意长期在内蒙古银行发展。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健康良好的心理素质。 (七)符合内蒙古银行亲属回避有关规定。 五、招聘流程 招聘包括简历投递(10月15日截止)、资格审查(10月下旬)、笔试面试(11月中旬)、体检(12月上旬)。 六、应聘方式及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仅受理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邮寄、面呈等其他方式。应聘者在电脑端登录内蒙古银行官方网站(http://www.boimc.com.cn),通过“人才招聘”或“重要公告”栏目点击本公告正文下方“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每位应聘者只能申报一个岗位,多报无效。 (二)应聘者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实与实际不符、弄虚作假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到时须获得国家认可的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和学位证。 (三)招聘工作的有关进程及结果,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短信等方式发布和通知,请确保通讯方式畅通并及时关注,如应聘者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信息确认及回复工作,视为主动放弃。 (四)内蒙古银行承诺对所有应聘者信息严格保密,招聘全程不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 报名入口:https://www.liepin.com/campus/campus-detail/178553/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是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由鄂尔多斯市政府举办的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坐落于环境优美、生态宜人的国家4A级旅游城市——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占地1015亩,是内蒙古自治区文明校园,鄂尔多斯市园林式单位,自治区普通高校学生工作和就业工作先进单位。 学院现有正式教职工289人,其中正高职称教师12人,副高职称教师92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教师155人,自治区“草原英才”2人,自治区技能大师2人,鄂尔多斯“草原英才”等高层次人才12人,自治区教学名师6人,自治区教坛新秀6人,自治区优秀教学团队4个。 学院现设化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汽车工程系、资源工程系、信息工程系、人文管理系、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科研部等9个教学系部及内蒙古电大鄂尔多斯分校和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开设智能煤矿开采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电子商务、应用化工技术、煤炭清洁利用技术、视觉传达设计等61个专业。煤炭清洁利用技术专业被确定为教育部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骨干专业建设项目。学院现有各级各类在籍学生10000多人,其中三年制高职学生5252人,电大本专科在读学生6497人。 根据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控制数教师,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 二、引进岗位 本次公开引进人才20名,其中:专任教师16名,实操教师3名,专业技术岗工作人员1名,具体信息详见《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2年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详见附件1)。 三、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二)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突出的专业技能和教育教学水平、适应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身体条件; (三)引进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年龄条件、报考专业、专业技术技能资格、工作经历及资格条件符合人才引进岗位目录表中引进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列入本次引进范围: 1.现役军人; 2.我市各级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和离开我市工作未满一年的原党政机关在职在编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正式聘用人员; 3.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5.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引进并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通过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rsj.ordos.gov.cn)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网站(https://www.ordosvc.cn)“人才鄂尔多斯”“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和打印准考证时间:报名自9月6日开始,至9月20日结束。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将在报名网站另行通知。 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登录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ordos.gov.cn),点击“鄂尔多斯人事人才公共服务大厅”飘窗中“个人登录”,注册登录后点击“人才引进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身份证、在校证明、学历验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书、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等报名材料扫描件。数码彩照上传格式为:jpg,大小为:100kb以下,宽度400像素,高度600像素。在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保存后提交。 (三)资格初审 1.学院根据系统接收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主要审核报考者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表》中的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拨打报考咨询电话。资格初审时间为9月21日至23日。 2.报名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报考或引进资格。凡是因材料提交不全、信息内容有误等主观因素导致审查未通过者后果自负。 3.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报名页面打印准考证。 (四)考查 本次人才引进岗位01、02、05、08、09采取“业绩综合评估”+“答辩”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3、06、11采取“业绩综合评估”+“实践操作”的方式进行考查;岗位15采取“课程试讲”方式进行考查;岗位04、07、10、12、13、14、16采取“试讲”+“实践操作”方式进行考查。 岗位01、02、05、08、09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60%+“答辩”*40%;岗位03、06、11总成绩=“业绩综合评估”*40%+“实践操作”*60%;岗位15总成绩=“试讲”成绩;岗位04、07、10、12、13、14、16总成绩=“试讲”*40%+“实践操作”*60%。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护照、社保卡原件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考查。凡是在开考前30分钟未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查资格。 1.业绩综合评估 报考岗位01、02、03、05、06、08、09、11人员参加业绩综合评估。由委托的第三方机构组织相关领域专家组对应聘人员的业绩能力进行综合评估。业绩综合评估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能够代表学术水平、学术能力、技术水平和业绩能力的资料,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业绩综合评估评分细则》进行评估,主要评估应聘者学术水平和专业领域业绩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达到合格分数(60分)及以上人员进入“实践操作”和“答辩”环节。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2.试讲 报考岗位04、07、10、12、13、14、15、16人员参加试讲。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试讲评分细则》,提供试讲文字材料采用国家通用文字,试讲需采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试讲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基础素养、课堂教学能力和学术水平,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答辩 报考岗位01、02、05、08、09人员参加专家组答辩。答辩环节由本人介绍其教学、科研、工作经历及成果,并对专家组提出的问题作出答辩。专家组根据应聘人员答辩表现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答辩评分细则》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实践操作 报考岗位03、04、06、07、10、11、12、13、14、16人员参加实践操作。根据《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实践操作评分细则》进行评分。实践操作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水平和实践操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实践操作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资格复审 应聘人员总成绩及进入资格复审情况将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按照鄂尔多斯职业学院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情节严重的,一律取消后续环节资格。由于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产生的岗位空缺,根据该岗位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加盖学院(系)和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非应届博士研究生需提供博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书、学历验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相应级别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能够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原件。 对拟引进人才审核贯穿于引进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及录用后发现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资格,一切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六)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查成绩高低排序与该岗位实际引进计划数,结合资格复审结果,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体检和考察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体检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具体实施,体检医院在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费用自理。按规定需要复检的,组织到其他医院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应在考查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院研究后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考察工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具体实施,参照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引进岗位要求,全面、准确、客观地评价被考核对象的综合素质,考察结果将作为确定人才引进的依据之一。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学院将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考察环节如发现考察对象存在影响引进的情形,取消引进资格。应聘人员应在2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经学院会议研究后递补。 因体检未参加或不合格、考察中途放弃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考查成绩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同一岗位考察和体检环节只递补1次。 (七)公示和聘用 综合应聘人员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学院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在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公示结束后,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将人才引进申请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引进手续。 引进人才实行试用期制度,期间按正式工作人员实施岗位聘用,并享受相应工资待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办理聘用手续的引进人才,享受鄂尔多斯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的高级职称人员、博士研究生在学院最低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 五、引进待遇 引进人才办理人事手续后,注册为学院编制控制数人员,纳入学院人员总量管理享受国家、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和学院规定的相关待遇。符合“鄂尔多斯人才新政30条”和《鄂尔多斯市高等教育人才引进专项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按有关政策兑现相关待遇,且只享受一次。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人才引进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请正确规范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通讯通畅。 (二)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纪委对人才引进工作进行监督。 (三)疫情防控期间,应聘人员请勿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凭“健康码”“行程码”和“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提供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参加资格审查、考查、体检等环节,并进行体温测量。应聘人员要注意个人防护,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严格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凡违反鄂尔多斯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由于疫情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考查时间、地点等事宜发生变化的,通过鄂尔多斯职业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四)未尽事宜由鄂尔多斯职业学院、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释。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五)咨询和监督电话 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组织统战部 咨询电话:0477-83967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2.鄂尔多斯职业学院纪委 监督举报电话:0477-8396783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附件:1.鄂尔多斯职业学院2022年人才引进目录表 2.诚信承诺书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30日 乌海市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89人简章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内人社发〔2022〕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简章。 一、公开招聘人数、岗位设置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89人,根据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部分岗位定向招聘在内蒙古服务期满(最低服务满2年)、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以下统称“项目人员”),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书记、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高校毕业生,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见附件,以下简称《岗位表》)。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一)“高校毕业生”是指:应届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和2年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两年择业期内(包含2020、2021两年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毕业生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是指:在内蒙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在规定时限内的高校毕业生。具体包括: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牵头组织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人员、高校毕业生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人员、面向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选拔储备高校毕业生计划人员;自治区教育厅牵头组织的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自治区团委牵头组织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 (三)大学生退役士兵是指:按照国家规定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四)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的,只限招聘在乌海市服务的且具备相应任职年限及条件资格的在职在岗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社区)“两委”成员、社区工作者。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9月7日(不含)至2004年9月7日(含)期间出生的;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专项岗位的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及招聘博士研究生、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9月7日(不含)以后出生; 6.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对于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要求应聘人员须为2022年9月7日(不含)之前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或在2022年9月7日(不含)之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凡是到2022年9月7日(含)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或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或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列编聘用)工作人员的项目人员,不能再应聘“项目人员”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对于定向招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的岗位,应聘者需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并具备相应的任职年限,其中,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一般需任现职满2年;村(社区)“两委”成员一般需任职满3年,且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满1年。社区工作者一般需任社区“两委”成员满5年。任村“两委”成员满5年,且享受“退正进副”待遇的原村党组织书记也可应聘。应聘的社区工作者应为我市目前在职在岗人员,且必须已纳入全市社区工作者“三岗十八级”职业体系范围。工作年限起始计算时间,以全市社区工作者职业化薪酬体系套转认定时间为准,在除镇(街道)以外其他单位和部门工作(挂职)的年限应当扣除。 (三)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四)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其中,住培合格证书中的培训专业原则上应当与招聘岗位的专业或类别要求相一致。报名时,考生所学专业与岗位要求专业须一致。 (五)应聘需政审的岗位,在资格复审时同时进行一次政审,进入考察环节还要进行深入政审,政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或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前,应聘人员可拨打政策咨询电话(见《岗位表》)提前了解相关事宜,以免影响聘用。 (六)报名各项条件(含职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2022年9月7日(不含)之前。 (七)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 应聘人员须使用电脑进行报名,不能使用移动端设备进行报名,否则出现无法完成报名等情况,责任自负。 (二)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共分两个阶段: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7日9:00—9月9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9月7日9:00—9月9日20:00 交费时间:2022年9月7日9:00—9月9日23:00 改报时间:2022年9月11日9: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11日13:00) 2.普通岗位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9月14日17:00 审核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9月14日20:00 交费时间:2022年9月13日9:00—9月14日23:00 改报时间:2022年9月16日9:00—11:00(改报资格初审截止时间为9月16日13:00) 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将从各阶段报名次日至交费截止日每日上午10:00后在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供应聘人员参考。(提示: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防止报名后期出现网络拥堵情况,影响报名。)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三)报名注意事项 1.“项目人员”、“高校毕业生”岗位的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涉及岗位并调整为普通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且已交费的应聘人员,报考费退还,若报考普通岗位需重新交费。普通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核减聘用计划人数、取消岗位、“项目人员”岗位调整为普通岗位的,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予以公布。 每个阶段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的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进行改报。 2.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点击“阅读完毕,同意”视为应聘人员已签署《诚信承诺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否则不予报名。应聘人员须在报名网站上填写《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距报名时间6个月内,白色背景,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报名用身份证件应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参加考试时所用证件可以是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一般应与报名用身份证件一致。 报名序号和交费订单号是应聘人员报名、打印准考证、查询成绩和减免报考费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应聘人员牢记。 3.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就读学校和专业。其中,所学专业必须严格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须完整填写工作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和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故意隐瞒工作经历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个人承担)。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需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按要求填写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报考定向招聘“项目人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报名简历中须详细填写本人服务基层的项目类别(“三支一扶”计划、社区民生工作志愿服务计划、中小企业人才储备计划、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以及服务基层的地点及起止时间,说明是否服务期满等情况,否则不予审核通过。 4.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目录上没有的专业,由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教育主管部门按照该专业所学内容,论证后进行认定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深入、具体审核,请应聘人员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 5.笔试提供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蒙古语言文字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自行选择试卷语种,并在网上报名时点击确认。试卷语种一经选定,不予变更。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考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8.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交费有关事宜。 9.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资格审核环节,工作人员将尽最大努力帮助应聘人员发现报名中出现的问题,避免造成应聘失败。 (四)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工作由乌达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由乌达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一般在报名后2日内完成初审,初审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初审未通过的,应聘人员应根据“提示理由”修改信息或更改报考岗位;初审通过后,应聘人员要及时交费并打印《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2.《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详见《岗位表》),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的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五)考试交费与减免 1.应聘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指定的网上银行交费(报名费20元,每科考务费50元,共计70元)。交费成功即确认完成报名,在交费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交费的视为放弃报考,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2.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免交报考费,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减半收取。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可免交报考费,这三类应聘人员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方式进行。对弄虚作假情节严重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1)农村牧区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城乡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应聘人员将所在旗县(市、区)乡村振兴局出具的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证明、脱贫(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所在旗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或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联系电话、缴费订单号)的扫描件(PDF格式)或图片,于2022年10月14日12:00前发送至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邮箱(wdqrlzyhshbzj@163.com),经审核确认后,退还报考费(提示:邮件主题栏需注明考生姓名、报名序号、联系电话)。 (2)2022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及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本科、研究生)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从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资源下载专区(http://115.28.230.52:8003/html/3/Content280.html)下载填写《减免报考费申请表》,并持应聘人员身份证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由本人(或委托的代办人)到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通过后,由乌海市人事考试中心经网上银行将减免费用自动退到应聘人员交费的银行卡。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须于2022年9月19日9:00至9月23日24:00登录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一)笔试开考比例 笔试开考比例(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应聘交费人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核减计划聘用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乌达区政府官网及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 (二)笔试科目 所有招聘岗位考试类别均为综合管理A类,考试科目为《职业综合能力测验》一科。 (三)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上午09:00-11:30 笔试地点:具体见准考证。 应聘人员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四)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1.《职业综合能力测验》满分100分。 2.根据有关规定,对蒙古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2.5分。应聘人员要如实填写《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因弄虚作假或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因个人错填、漏填民族信息没有加分的,不再进行加分。 (五)笔试总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由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考试情况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五、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有关要求,提前5个工作日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 (一)进入资格复审范围人员的确定 从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按照每个岗位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椐各岗位计划聘用人数与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应聘人员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资格复审及递补后达不到1:3比例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均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的岗位,取消该岗位,并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予以公布。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二)资格复审有关要求 1.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打印《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 2.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持如下材料: (1)《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 (2)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非应届毕业生还须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提示:学信网上无法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请于资格复审前一个月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颁发学历的高校所在省市教育部门进行学历认证,同时下载打印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学历的应聘人员须持教育部的学历认证报告。 2.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3.报考“项目人员”岗位,须提供服务项目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提供服务项目市级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退役士兵须提供士兵退役证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社区工作者”岗位的人员,须提交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出具的连续工作年限及身份证明材料(证明须为报名开始日后出具并加盖公章)。 4.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年限的,须提供本人工作(服务)单位的证明(证明中应有工作单位名称、工作起止时间、单位地址、有关负责人姓名和联系电话等内容)或工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在不同单位工作(服务)的时间可累计计算;学生在校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5.应聘有其他要求的岗位,还须携带其他有关证件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审核。 6.应聘人员属于机关或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或属于经乌海市及三区编办、人社部门备案的总量控制人员、同工同酬等人员的,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属于企业职工并在劳动合同期内的,须提交本人所在企业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 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的;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以及未经资格复审部门同意且未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 (一)面试工作由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 (二)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以现场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方式公布。 (三)面试时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四)应聘人员凭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或社会保障卡)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计划聘用人数的,该岗位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须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一套试题、同一考官组、连续时间内)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六)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一)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并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同一岗位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并超出该岗位计划聘用人数的,以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由乌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织加试(加试形式由乌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实际确定)并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 (二)体检 1.体检机构由乌达区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3.推进体检结果互认,高校毕业生近6个月已在合规医疗机构体检的,用人单位应当认可其结果。 (三)考察 由招聘单位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全面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个人诚信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和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上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聘用 1.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聘用。公示期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所有聘用人员均须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用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 2.不得聘用的情形: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应聘人员从报名开始日至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下发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或在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考录中被新录用的(以录用主管机关下发录用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被全日制高校(以报到注册为准)录取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和要求均通过乌达区政府官网(http://www.wuda.gov.cn/)、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http://115.28.230.52:8003/html/Default.html)上公布,因应聘人员未能及时关注已公布的有关要求,造成应聘失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公开招聘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聘用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三)本次招聘资格复审及面试、体检、考察等各环节出现缺额的,同一岗位最多递补3次,电话通知递补考生。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后,放弃或被取消聘用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扰乱正常招聘秩序等严重影响聘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五)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在考试前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六)本次公开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乌达区政府官网、乌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和乌海市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七)本简章由乌达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1.考务政策咨询电话: 党群系统招聘办公室:0473-3666882 政府系统招聘办公室:0473-3666591 2.监督举报电话:0473-3666896 3.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3-3158037 附件: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表 乌达区2022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30日 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1981年,原名自来水公司,2021年公司改制更名为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780万元,是隶属于旗人民政府的国有独资公益类企业。公司内设7个职能部门,下设3个分公司和2个控股子公司,共有员工181人。主要经营业务为阿镇城区及乌兰木伦矿区自来水的生产销售、供水管网建设维修、水表销售安装。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6名。 (二)招聘岗位 详见附件1《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 二、应聘条件限制 (一)应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执行党中央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能够坚决贯彻上级指示精神; 2.具有良好的品行与职业道德;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3.能力突出,有较强责任心和良好的团队意识,具有创新精神。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与拟任职务相适应的从业经验和知识水平; 4.身体健康,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具备正常履职身体条件,无劳动纠纷; 5.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廉洁自律意识,无恶意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无违法违纪记录,未参与过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6.应聘人员须具有鄂尔多斯户籍; 7.符合任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以上条件中,应聘者学历、学位、户籍及其他条件的取得时间截止到2022年8月29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业操守、社会公德或者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6.现属于伊金霍洛旗国有企业备案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宜担任聘任职务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公告通过鄂尔多斯英才网(www.eedsrcw.com)发布,我公司所有考试相关事宜公告均以此网站发布信息为准。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核、笔试考试、面试考试、体检、公示、录用与考察等程序进行。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及纸质邮寄报名; 凡符合岗位条件要求并有意报考的应聘人员,将所需提供的所有材料打包压缩发送至ssgshr08@163.com邮箱,简历命名格式为“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 应聘人员需提供的材料如下: (1)考生需自行下载并填写《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见附件1); (2)身份证(有效期内)扫描件; (3)学历证书以及学位证书扫描件; (4)教育部指定网站(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电子版);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5)2寸近期电子彩照一张(jpg格式,蓝底照片); (6)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扫描件等。 备注:应聘人员须严格按照以上材料进行提交,如资料提供不完整或者格式不符导致无法审核的,均为无效报名资料,资审不予通过。 2.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9月2日下午17:00,报名截止后,不予接收报名材料。 3.简历初筛时间:截止至2022年9月4日。确定初筛合格人员名单后,2022年9月5日所有应聘人员自行在鄂尔多斯英才网(www.eedsrcw.com)查看《参加笔试人员名单》,资审合格人员请2022年9月6日自行在报名邮箱中查询并打印准考证。 4.考务费:笔试考务费80元/人; 5.简历投递注意事项:(1)要认真阅读招聘简章和招聘岗位表,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2)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3)报考者须对网上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而影响报名、考试或聘用的,责任自负;(4)报考人员须如实、完整填写附件2《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如:本人就读大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大学、院系、专业)和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5)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出现重复提交报名资料或者报考多个岗位的情况,资审不予通过。 6.报名人员对应聘岗位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等条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询时,可直接电话咨询(咨询电话:0477-3906598)。 (二)笔试 1.笔试试题:由客观题和主观题组成,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通识性、理论性、专业性等知识,不指定教材及参考资料。 注:本次考试不提供考试范围、不组织任何考试相关培训。 2.笔试时间:2022年9月7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二代身份证参加考试。 3.笔试地点:待定。 4.笔试考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对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并按总招聘计划数不变的原则,将核减或取消的计划数调整至报名人数较多,公司需求量大的岗位。 5.笔试结束24小时内请保持手机畅通,便于工作人员通知考试相关事宜(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三)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能力和专业素质,面试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末位出现成绩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环节;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在2022年9月8日在鄂尔多斯英才网(www.eedsrcw.com)对《参加面试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3.面试时间:待定。 4.面试地点:待定。 5.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低于开考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不足的,以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排名第一并高于汇总平均成绩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 (四)总成绩计算办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所有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计算办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公示 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同一岗位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以笔试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成绩也相同的,组织加试,以加试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鄂尔多斯英才网(www.eedsrcw.com)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纪检监督电话:0477-8690104)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的通知进行体检。 (六)体检 1.需自行前往旗区级以上公立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付; 2.拒绝参加体检,造成岗位出现空余可根据总成绩排名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体检结果出来后,如出现不适宜从事应聘岗位工作的不予录用,该岗位出现的空余名额可根据总成绩排名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七)录用 1.报到:通知拟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为拟录人员办理入职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2.因故未按时报到的视为弃权,出现空余岗位可根据总成绩排名的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招聘单位有权调整录用人员岗位和数量,录用人员要服从岗位调整,对不服从调整者,招聘单位有权利取消其录用资格。 4.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工资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待遇按照《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薪酬管理办法》执行,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所空缺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八)其他注意事项 1.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报名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因不符合健康要求或疫情防控要求等而导致不能参加考试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违反招聘规定,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本公告中涉及“以上”或“以下”均包括其本身。 附件1:《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聘岗位计划表》 附件2:《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 伊金霍洛旗上善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8月29日 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相关规定,开展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才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引进人才2名。引进人才岗位和条件详情见《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实施步骤 (一)报名 1.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毕业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1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备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2.以下人员不得报名: (1)在读的研究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现役军人;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3.报名要求: (1)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人员将所需相关材料发送指定电子邮箱。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30日至2022年9月5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具体报名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与《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 (2)报名人员应认真阅读相关要求,仔细鉴别个人是否符合相关条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报名所需材料,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凡因所提交材料不真实、不准确和不完整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3)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一个岗位,凡报两个及以上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 (4)在引才工作过程中,报名人员务必保持通讯畅通,若因个人原因导致未能联系上本人的,按自动放弃处理,取消其相应资格。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与报名工作同步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具体资格审查方式及所需相关材料,请通过《岗位需求表》中咨询电话进行沟通,并将相关材料扫描后发送至指定邮箱。 2.资格审查材料包括: (1)《报名表》(本人签字后扫描件); (2)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或护照)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4)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5)其他能够证明符合引进条件的材料扫描件。 3.本次引进专业人才工作人岗相适评估不设开考比例。 4.凡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加试笔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试卷)环节。加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不计入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按照加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30人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同一岗位因末位加试成绩并列而超过30人的,全部进入人岗相适评估环节。 (三)评估认定 1.评估认定内容。评估认定以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对不按规定语言作答的按零分处理。评估认定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将在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s://www.hlbrrc.com.cn/)对外发布公告。评估认定成绩现场评定和公布。 2.评估认定成绩。评估认定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引进人才计划内同一岗位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另行加试确定。加试形式,由用人单位委托第三方实施。 按照每个岗位人岗相适评估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和岗位计划引进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在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s://www.hlbrrc.com.cn/)进行公示。 (四)体检、考察 1.体检工作由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 2.对于放弃体检、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和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报考人员,取消资格。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3.体检医务人员与体检者有需要回避关系的,体检医务人员应进行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体检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4.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由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五)公示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引进人员在呼伦贝尔人才网(https://www.hlbrrc.com.cn/)官网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由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办理引进人才手续。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对有影响引进的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引进手续,待查清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六)递补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对在成绩公布、体检考察环节以及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出现缺额的岗位,按照同一岗位评估认定成绩60分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进行递补。拟引进人员公示期结束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试用期制度 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即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由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试用期满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办理解聘手续。 (八)服务期制度 引进的人才3年内不得调离本单位,5年内不得调离呼伦贝尔市。对无正当理由放弃的或不履行最低工作服务年限的,将记入本人干部人事档案和诚信档案。 三、纪律监督 本次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引才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引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引才规定的将立即取消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四、其他 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如因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相关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随时关注并严格按照本人工作生活居住地及呼伦贝尔市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的有关通知、公告要求执行。请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因不符合健康管理要求或呼伦贝尔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导致无法参加考试等环节的,后果自行承担。 本公告由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点击查看全国招聘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0470--8216475联系人:邹司悦 监督举报电话:0470--8217031联系人:于国良 附件: 1.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告 2.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岗位需求表 3.2022年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报名表 呼伦贝尔市委宣传部所属事业单位引进人才领导小组 2022年8月29日 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网站(http://www.nmcyrl.com/)查看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面试 (一)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网站公告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三)所有入围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比例:资格审核结束后,择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五)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参加面试,非本人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适用范围及数量 因夫妻异地分居或赡养老人等原因,本人自愿回到额尔古纳市工作的市域外内蒙古自治区内非垂直管理单位在编在岗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夫妻异地分居申请回引的,其配偶须是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赡养老人申请回引的,其父母或配偶父母须具有额尔古纳市户籍。 此次拟公开回引28人,具体回引岗位和要求以《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回引市域外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为准。 基本条件 1.品行端正,遵规守纪,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身体条件; 2.公务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且已在内蒙古自治区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 3.事业单位人员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中级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 4.除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外,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等次,如参加年度考核年限未满三年,以实际参加年限计算。 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申报人员将报名材料发送至《岗位表》中各回引单位电子邮箱。 2.报名时间: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日--2022年9月15日。 3.报名材料: (1)申报人员所在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加盖机构编制部门公章; (2)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在岗及同意调出证明; (3)额尔古纳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开回引市域外工作人员申请审批表(附件2); (4)因解决异地分居的申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结婚证和其配偶所在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材料及佐证; (5)无不得回引情形承诺书(附件3); (6)因赡养父母的申报人员需提供身份证、户口本,与父母非同户需提供本人原户籍注销页或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 (7)本人近期2寸正面免冠数码彩照(渐变蓝底); (8)申请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相关佐证材料。 申报人员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学习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报名信息填写不全、不规范或不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的,不予审核通过。申报人员要认真阅读报考条件和要求,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回引资格。 招聘岗位、人数及任职条件 报名时间及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0日—2022年9月13日。 (二)报名方式: 登录内蒙古创悦人力网站(http://www.nmcyrl.com/)查看招聘公告并进入报名入口进行报名(需实名注册,如实填写);所有报名表填报信息将作为资格审查依据,错填及漏填属个人行为,后果自负。 面试 (一)报名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二)面试人员、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将以网站公告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及保持手机畅通(如因个人报名预留电话错误、停机、关机等一切无法联系到考生本人的现象均由考生承担后果)。 (三)所有入围面试的人员必须本人参加,不是本人或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比例:资格审核结束后,择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比例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开考比例,根据实际情况,经领导小组研究后,相应减少招聘人数或适当调整开考比例。 (五)所有进入面试的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参加面试,非本人或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