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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案情
李某于2022年7月入职五加公司担任渠道销售经理一职。
根据公司的规定,次月15号向员工发放上月的工资。
因个人发展规划原因,2023年11月中下旬向公司提出离职并于12月18日完成离职交接手续同时结束双方劳动关系。
但公司称因员工离职日期在15日以后,故其离职工资需要等到下个月15号发薪日才给予发放。
员工离职公司不结清工资,是否合法呢?
员工离职工资次月发是违法的!
如果公司未及时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劳动监察投诉;
2、可以到当地劳动局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还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
1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
《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
3
《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
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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