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30 17:15:24
前段时间收到粉丝投稿,从某科技公司(后面简称公司)离职时,突然通知说公司要将多休的年假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该粉丝是20年入职的公司,今年3月18号离职,离职时年假总额为12天(公司基本年假为8天,每增加一年工作年限,年假增加一天),离职时突然告知要扣除超休年假9.5天工资,而当月一共才工作了12天,突然要扣除9.5天的薪资,这可把该粉丝心态给搞崩了 图源:粉丝投稿 编辑:老王电流科技 这个扣除的确实有点太多了,换做谁估计都很难接受。 公司这边给出的说法是:当年应休年假=(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78➗365✖12=2.5天年假,而该员工今年休了12天,多休了9.5天年假,应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听到这个消息小编也很震惊,工作数10年也是第一次听到这个说法,刚好我身边有几个律师的朋友帮他咨询了一下,这种事情该怎么处理:
该名员工也是按照这个方法去和公司去聊,最后公司给出的回应是,公司分为福利年假和法定年假,法定年假为5天,多出的7天年假是公司给员工的福利,属于福利年假,所以应当扣除7天的薪资,而不是之前的9.5天。 ![]() 图源:粉丝投稿 编辑:老王电流科技 看到这个回应小编还是很开心的,针对这个说法,小编感觉只是公司的一个说辞,并不可信,于是去检索了一下,不过确实存在这种说法,但是并不绝对,要看入职劳动合同具体是怎么写的。 公司合同中如果明确了带薪年假的构成和计算方式,并规定了福利年假的增加方式以及休假的时间限制等内容,员工在明确了这些规定的情况下,应按规定享受年假。因此,只要公司的规定符合法律法规,执行起来就是合法的。 于是小编就去索要了该名员工关于年休假部分的相关规定,却发现合同中只提到离职时剩余福利年假不折现,并没有提到要倒扣工资的相关规定,因此还是不合法的,公司最终也是没有倒扣工资。 ![]() 图源:粉丝投稿 编辑:老王电流科技 签合同时还是要多看看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如果公司规定福利年假多休部分要扣除工资的,就要谨慎使用了。 ?欢迎点赞 ? 收藏 ⭐留言 ? 如有错误敬请指正! - END - 文字 | 老王(化名) 编辑 | 老王 图片由粉丝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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