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就有补偿金?

发布时间:2024-03-22 17:42:15   

补偿金,即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或依约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助。经济补偿的支付主体是用人单位,享受主体是劳动者。

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1个月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计算);计发基数为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计发基数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最高不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劳动者工资高于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支付经济补偿最多不超过12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什么情形下可以获得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包括:

1.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2. 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3.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4.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5.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6. 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7. 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8. 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9.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10. 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1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14. 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15. 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16.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17.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18.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19.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

20.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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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梦婷

审核:周敏

发布:武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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