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1 18:18:58
中国的老龄化问题越来越明显,这几年一直听说要延迟退休,二十大报告也提出了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要求。 不过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靴子还未落定,目前不用道听途说哦! 在政策调整前,目前企业职工的退休年龄规定是这样的!
退休时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必须达到最低的年限要求,才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的要求是:15年! 如果累计缴费年限达不到15年怎么办?主要是有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2011年6月30日前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5年后,仍然达不到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并办理退休。 2011年7月1后参保的,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延长缴费达到15年以后才可以办理退休。 转入居民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又不愿意再继续缴费的,可以转移到居民养老保险后,按规定办理退休(前提是已缴纳过居民养老保险)。 当然还有第四种方式,选择退保一次性领取个人账户储存额。不过小编觉得这是下下策,这样的话个人养老权益失去保障,所以特别不提倡! 发放的养老金中,不少退休人员还加发独生子女、无子女补贴等待遇,但这些费用是国家政策加发部分,是由其他部门通过社保经办机构代发的待遇项目,属于统筹外待遇项目!所以在这里我们只介绍应统筹内项目——由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发放、按照基本养老金计发公式计发的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对有视同缴费年限,或者1997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符合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退休人员,在发给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基础上,再按月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个人账户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式中“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执行国家统一规定,详见下表: 过渡性养老金 =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1997年12月31日前实际缴费年限+1997年12月31日前视同缴费年限)×1.4% 基础养老金和过渡性养老金中的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为参保人本人每月缴费工资指数的平均值。参保人本人每月缴费工资指数为本人月度缴费基数除以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2019年4月30日前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有视同缴费年限的参保人员,其每月视同缴费指数均按1计算。 老王1982年1月参加工作,是国企业原固定工,性别男。1992年1月开始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2022年7月达到60周岁,办理退休并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老王计发基本养老金待遇需要的计算因素数值如下: 1982年1月-1991年12月连续工龄是10年(视同缴费年限10年); 1992年1月-2022年7月实际缴费年限30年7个月(即30.583年),实际缴费年限期间的平均缴费指数是1.276; 个人账户储存额为156820.47元,60岁对应的个人账户养老金对应的计发月数为139个月; 1982年1月-1997年12月的缴费年限合计为16年(10年视同缴费年限加上6年实际缴费年限); 2021年基本养老金计发基数为7599元。 ★在职人员抚恤金 按以下办法确定:在职人员(含灵活就业等以个人身份参保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的缴费年限(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确定发放月数。 缴费年限不满5年的,发放月数为3个月; 缴费年限满5年不满10年的,发放月数为6个月; 缴费年限满10年不超过15 年(含15年)的,发放月数为9个月; 缴费年限15年以上的,每多缴费1年,发放月数增加1个月。 缴费年限30年以上的,按照30年计算,发放月数最高为24个月。 ★退休人员抚恤金 退休人员(含退职人员),以死亡时本省上一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基数,根据本人在职时的缴费年限确定最高发放月数(计算方法与在职人员相同),每领取1年基本养老金减少1个月,发放月数最低为9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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