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0 18:24:56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与劳动者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挂钩。
《员工离职补偿汇总计算表》 ![]() 提醒: “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结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N为实际工作年限的代称,正常情况下的经济补偿都为N。 劳动合同法第40条中的三种情况,会涉及N+1: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比如说,未支付劳动报酬、未缴纳社会保险等。 2N+1、2(N+1)等概念并不存在法律依据。 在计算离职经济补偿金时需注意: 1.2008年以前入职的老员工,经济补偿需分段计算。 2.计算基数为应发工资,包含奖金、津贴等货币性收入。 3.高收入员工的经济补偿,计算标准以社平工资三倍封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