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13日至3月19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
2.报名地点: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410办公室);
3.报名及咨询电话:0794-6372576、18870449200(黄冰);
4.报名要求: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必须由本人到现场,不得代办报名;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户籍证明)、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张),报名驾驶员岗位的需提供驾照原件,填写《崇仁县人民法院合同制工作人员招聘报名表》(报名表见附件)。已经就业人员需出具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3)报名时交彩色免冠2寸近照1张。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等进行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者,准予进行后续程序。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名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
由崇仁县人民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
(四)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按照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人员的成绩从高到低排名,以1:2的比例进入面试,主要以综合问答方式进行面试,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个人情况、仪表举止、表达能力、综合分析、应变能力等。
(五)政审和体检
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计算机中文录入测试*50%+面试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政审、体检人员名单,因政审、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的,根据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在崇仁县人民法院指定的医院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六)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公示期间接到举报,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