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算劳动关系吗?

发布时间:2024-03-13 16: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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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互联网共享经济用工模式兴起,代驾司机、快递员、外卖送餐员为代表的新兴职业中,平台与从业者是否构成劳动关系是大众和媒体聚焦的热点话题,直接影响工伤认定、工资、加班费和赔偿金等权利主张。

法条链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在平台与从业者未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签订《劳务合作协议》的情形下,也不能直接否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关系区别于承揽关系、雇佣关系的本质是经济、人身的依附性,如劳动者是否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并从用人单位定期领取劳动报酬。

下面我们来看一起劳动纠纷案例:

案情简介:

2023 RECRUIT

2019年7月2日,周某开始负责某片区的快递派件业务,周某先向甲物流公司(后文简称“甲公司”)交纳了5000元保证金,约定按派送包裹量据实计酬。为此周某自己准备了三轮摩托车,在公司充电周某也得付电费。如果客户投诉送的包裹有损毁,周某先自行出面处理,协商不下的话,乙快递公司(后文简称“乙公司”)的客服来处理,处理结果要是涉及赔偿,由乙公司赔付,乙公司扣甲公司的款,甲公司再扣周某的款。

周某还负责片区的揽件业务,揽收费用周某有定价权,甲公司按标准抽运费,标准是一公斤以内1.1元,一公斤以上分段计费,除此外周某需要购买甲公司的快递单。揽、派件时,甲公司要求周某穿标有“乙快递”字样的服装,为了推行乙公司的应用程序,也会强制周某接来自应用程序的单子。周某自述,如果不按照甲公司的要求揽件会被罚款。

甲公司把经营场所设在乙公司的分拨中心,每天早八和下午两点,周某需按时到分拨中心打卡,领快递、扫快递,按单量计算报酬。当天的包裹要是没有送完,甲公司会派人帮送,帮送不能算作周某的单量。甲公司自述,所有到分拨中心取件的快递员都要在乙公司的系统进行识别,但这不是甲公司的考勤系统。甲公司给整月不迟到的快递员发全勤奖100元,平常以开会的形式召集快递员通知乙公司或者邮政部门的派件要求。

2019年11月18日,周某向某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确认其与甲公司自2019年7月2日至今存在劳动合同关系。该委认定周某与甲公司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驳回了周某的申请。周某不服,向法院起诉,再次请求确认劳动关系。庭审中,甲公司自述快递派送、揽件的业务是承包给周某的,周某自己准备交通工具派送,自定价来赚利润。甲公司认为双方之间形成的应该是承揽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

一审法院审理不支持周某的诉请:

一审法院认为周某并非在甲公司的指挥、领导下完成工作任务,甲公司不关心周某劳动过程,只关注其劳动成果,即快递是否按时送达。同时,没有证据证明甲公司对周某是否遵守规章制度进行监督或者作出违纪处理。此外,周某工作时并非以甲公司名义对外工作,其使用自备的劳动工具和车辆,独立完成取件、送件和揽件工作,不需要甲公司指示和派遣工作,与其他快递员也不分工合作,与此相关的车辆磨损、维修、充电费等成本支出亦由周某自己承担、盈亏自负,因此,双方之间不具备人身从属性和经济依附性。据此,对于周某与甲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主张,不予支持,判决驳回周某全部诉讼请求。周某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二审法院审理后改判:

二审法院认为,其一,具有人身从属性。甲公司通过在作业时间、投递范围、投递质效上设置控制节点,从领取到投递的全过程中拥有控制权,以此保障主营业务利益得以顺利实现。在甲公司“隐性控制”体系下,虽然周某在揽投“碎片”时间的规划上具有自由性,但在整体时间安排上受限于甲公司。其二,具有高度经济依赖性。周某全然地依靠甲公司代理的揽投业务生活,其自备工具、自行确定揽收件价格并不排斥经济依附性。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判决周某和甲物流公司双方自2019年7月2日起至今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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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类案件中,只有当从业者和平台的关系被认定为劳动关系,方可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其中很多规定都体现了对劳动者的“倾斜性”保护。而承揽关系属于民事合同关系,双方是平等的主体地位,共同约定工作时间、工作方式、报酬金额和支取方式,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护。互联网平台用工模式十分灵活,经济从属性常常出现分离,不再成为左右劳动关系成立与否的关键,定性上往往具有迷惑性,此时,把握人身从属性标准尤为重要,如公司规章制度适用情况、公司管理和支配、职业培训,劳动频次、强度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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