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4 19:58:54
![]() 古城镇人民政府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人员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双向选择、择优就近聘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6名。 保洁员5名,主要从事集镇范围及周边卫生打扫,完成政府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就业信息员1名,主要做好农村劳动力就业信息收集、监测、录入、统计等工作,摸清掌握本村劳动力年龄结构、就业能力、就业愿望、培训需求、就失业状况、具体就业信息等情况,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宣传就业创业政策等,配合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完成其他相关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条件要求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立场坚定,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无违纪违法记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听从安排,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 3.报名对象须符合以下城镇公益性岗位条件之一: (1)“4050”失业人员,即女年满40周岁、男年满50周岁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 (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低保证》; (3)符合条件的残疾失业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残疾人证》; (4)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需持有《就业创业证》,经就业经办机构核查,失业登记时间已连续达到一年以上; (5)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脱贫劳动力; (6)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4.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残疾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已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期限的人员; 4.正在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扶持政策及到期不按时还贷的或持有工商《营业执照》、交通运输《营运证》的人员; 5.正在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的人员; 6.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 7.女:年满55周岁;男:年满60周岁人员。 四、资格审核及聘用 现场报名结束后,由古城镇人民政府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审核,对经资格审核、考察合格的应聘者,将进行拟录用人员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须服从用人单位管理。 五、岗位待遇标准 经聘用后,岗位待遇1690元/月(单位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包括个人部分))。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带上就业创业证、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残疾证、《2024年镇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益性岗位招聘报名表》等相关个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于规定报名时间内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5日,报满为止。 (二)报名地点:古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879-3034814。 各报名人员要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镇沅县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实施细则条件的,直接取消其资格,不再另行通知。 七、联系方式 报名咨询电话:0879-3034814(古城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古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古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终审:游 磊 审核:田青玉 编辑:周 灵 投稿邮箱:zygcxc@163.com 主办单位:中共古城镇委员会 联系电话:5836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