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1 01:11:19
编外/劳动合同法对于服务期和违约金的规定 一、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况: 1、《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入职培训等不算专项培训 2、《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二条:可以约定服务期的情况: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供特殊待遇(如落户资格(如北京)、住房补贴等),并约定服务期限。 3、《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违约金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五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二、话术 1、 合同是不是你自己签的?要以合同为准 合同的内容本身就没有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请提供依据。(答复一直都是,要以自己签的合同为准,因为根本提供不了依据) 2、 对于法律的解释,人人都解释的不同,你有你的理解,我有我的理解 《劳动合同法》中,涉及的条款是条件性的,并非理解性或有争议的,不需要解释条款的内容,请提供相关依据。 3、 我提出是否能够根据履行的年限折算未履行的违约金(随便问问的)对方说,从来没有过折算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4、 你自己都是医生,为什么管理不好自己的情绪? (感觉吵架没有发挥好,复盘一下)我在面对患者的时候,会保持我的专业性,管理好自己的情绪。但是,我在提离职的时候,并没有受到合理的对待,有情绪很正常。 四、感受 首先,摆正心态,作为劳动者,提离职是我们的权利,我们只需要发通知给用人单位,就可以了。对方如果要违约金,本着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该是对方去法院起诉,我们正常应诉就可以了,而不是我们去告不用给违约金。 其次,我坚信现在是依法治国,不可能只手遮天。某些双标极了,警告我不可以录音,说录音就不沟通,好不容易争取到谈话的机会,还把我的手机强制关机、手表强制关机,均被没收。如果医院就是合理合法的,为什么做得这么亏心,不知道我的帖子能保持多久,看到即是缘分。 最后,医院作为国家事业单位,真正想留住人才,应该好好发展、吸引人才,而不是企图用一张白纸拴住员工。 #劳动合同法 #违约金 #编外合同制 #医生离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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