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百人计划人才: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广州市事业单位编制管理;领军人才、突出学科带头人聘教授岗位,青年杰出人才根据自身条件聘教授或副教授岗位。
①税前薪酬:学校提供有竞争力的税前协议年薪制薪酬50-130万元不等。
②科研经费:纳入学校“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③住房补贴:100万元—500万元不等,海外优秀留学归国人员可申报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项目,享受国家和地方配套经费共60万元。
④人才绿卡:协助办理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和广州市“人才绿卡”,享受广东省及广州市提供的人才一站式配套服务。
⑤住房待遇:可供选择市、区公租房或学校过渡性住房。
⑥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⑦其他优惠: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并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⑧人才项目:优先推荐申报省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省财政给予特聘教授岗80万元或青年拔尖人才岗50万元的人才津贴;优先推荐申报广州市人才工程项目,入选者广州市给予100-300万元的人才津贴(须结合广州市相关政策)。
2.全职特聘人才:编制为预聘—长聘制(聘期内晋升高一级职称和聘期考核优秀者可转事业编制管理),特聘副教授或特聘讲师岗位。
①税前薪酬:特聘副教授税前协议年薪34-42万元和相关福利待遇,特聘讲师税前协议年薪28-32万元和相关福利待遇。
②科研经费:纳入“2+5”学科与科研创新交叉平台统筹管理。
③安家费用: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④住房待遇: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或校内过渡房,或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⑤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协助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⑥优惠政策: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同时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3.“强基计划”专项人才: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符合入编条件的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强基全职特聘实行预聘—长聘制;根据相应条件聘教授、副教授、讲师或全职特聘讲师。
①薪酬:强基重点骨干、基础骨干岗位执行广州大学同级别教师薪酬模式及相关福利待遇,强基全职特聘岗位学校提供税前协议年薪28-32万元及相关福利待遇;
②安家费用:符合广州市政策的可申领享受10万元—30万元不等的博士后或博士安家费;
③住房待遇:按政策申请市、区公租房和校内过渡房,强基全职特聘人才还可选择领取租房补贴(按2000元/月标准发放,共计36个月);
④子女入学:符合属地义务教育招生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可安排适龄子女就读广州大学附属学校;
⑤优惠政策:享受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对符合相关条件的人才,将由政府给予财政税收补助,同时享受广州市博士和博士后中小客车指标竞价补贴。
4.全职博士后:
①薪酬待遇根据进站类型分设不同标准,具体包括:基础工资23万元/年;业绩绩效1-5万元/年;住房待遇可按学校规定租住学校周转房或公租房,或按2.4万元/年标准发放租房补贴;五金一险约9万元/年;出站补贴3-7万元/年;突出成果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奖励。
②在站期间可在学校落常住户口,子女可享受当地常住居民子女就学的同等待遇。
③在站期间可申请广州市博士后科研项目资助。
④在站期间可参加职称评审,认定或评审通过后可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证书,但不作为学校聘任岗位的依据;满足条件可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