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被威胁竞业协议怎么办?

发布时间:2024-04-17 20:07:27   

1,恐吓为主,实用次之

劳动法第24条对竞业协议做了限制,适用竞业协议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你是入职两三年的员工,仅仅是一名基层人员,竞业协议对你不起作用。hr主要是出于习惯,担心你泄露“机密”

2,反客为主

劳动法还规定了,在履行竞业限制期间,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补偿金,(各地区标准不同,深圳为过去12个月约平均工资的1/2)。所以你可以反问hr,我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啥时候发送,发送几个月,每个月发放多少,展示自己的专业,把hr“唬住”

3,保护自己

离职后,下家公司不要告诉公司前领导或者hr,谁知道他们会不会对你心怀不满,然后”搞你“。同时,提离职前一个月可以开始人际关系的处理,避免需要他们时,临时抱佛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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