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16 12:52:0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中人”养老金计发办法? ☛中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政策实施(2014年10月1日)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参保人员。 ☛“中人”待遇按照合理衔接、平稳过渡的原则,实行统一的过渡办法,对“中人”设立10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实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保低限高。即:新办法(含职业年金待遇)计发待遇低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按老办法待遇标准发放,保持待遇不降低;高于老办法待遇标准的,超出的部分,第一年退休的人员(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第二年退休的人员(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发放20%,依此类推,到过渡期末年退休的人员(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发放超出部分的100%。过渡期结束后退休的人员执行新办法。 ☛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基本养老金+职业年金,其中,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1+本人平均缴费工资指数)÷2×缴费年限(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计算到月)×1% ◆个人账户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计发月数 ◆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视同缴费指数×视同缴费年限(视同缴费年限不满1年的,计算到月)×过渡系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