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保险法》《辽宁省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追返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尹秀芬(身份证号码:210711***67)、杨凤芹(身份证号码:232321***27)存在违规领取养老保险待遇情形,需要按规定途径退回。我中心分别通过电话联系、短信通知、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均无法取得联系,现对尹秀芬、杨凤芹两人进行公告送达。请以上人员自公告之日起30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办理违规领取社会保险待遇清退手续。若对上述事项有异议,可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提出书面意见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未提出异议、拒不退还的,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将依法依规做出相应处理。地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中心档案科(地址:凌西大街87-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