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29 18:39:27
...... 2024年3月28日,尤某某将一面印有“一心为民,破案神速”字样的锦旗送到播州分局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手中,感谢民警为其挽回损失。 2024年2月22日,尤某某、何某某、王某、周某某等人到播州分局经侦大队报案称被合同诈骗。经查,2022年11月至2023年5月期间,尤某某等人相继到某货运公司应聘货车驾驶员,该公司以高额底薪、货源保障等诱使尤某某等人在其公司租车拉货,并在同一时间段“一车多租”,以同一辆车与尤某某等人签订《租车合同》,从而收取1万至1.5万元不等的租车保证金和数千元月租金。在收取货车司机保证金和租金后,该公司提供劣质货车,致使货车司机尤某某等人无法正常开展货运业务。几人多次找到公司讨要说法,该公司都找各种理由搪塞、推诿,造成尤某某等人损失金额共计65380元。 经侦大队办案民警接到受害人尤某某等人报案后立即开展案件侦办工作,通过以案释法的方式向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有关法律宣讲,最终该公司将收取的保证金和租车费全数退还尤某某等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监制:陈永庆 审核:赵久华 校对:袁 媛 编辑:政工室 信息来源:经侦大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