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并轨“10年过渡期”

发布时间:2024-03-25 10:50:58   

养老金“并轨”
      长期以来,不同职业、不同统筹地区、不同类型的退休人员之间,养老金的待遇水平往往存在一定的差距,尤其是在养老金制度取消双轨制运行之前,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水平一度高达企业退休职工的3倍之多。
     毫无疑问,养老金制度的“双轨制”运行,不仅没能体现出养老保险制度的公平与公正,还不利于养老保障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而且,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不用个人缴费,也能够在退休后享受到较高水平的养老金待遇,与企业参保职工形成明显的落差。
     为了消除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职工之间的养老金待遇水平差距,同时也是为了现行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长远可持续发展,国家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其中明确自2014年10月1日起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方式以及养老金待遇的计发办法,执行与企业职工相同的由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障模式。而这一改革举措,取消了养老保险双轨制,即养老金制度“并轨”。

   

按新办法7000元/月;老办法5000元/月,实际到手有多少?
      假设某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按照老办法计发得出的养老金待遇标准为5000元/月,按照新办法计发得出的养老金待遇标准为7000元/月。那么问题来了,该事退人员每月实际能到手多少养老金呢?
     按照改革实施方案,若退休“中人”在10年过渡期内退休,则采取新老办法待遇标准对比计算的方式,若老办法待遇标准高于新办法,那么差额的部分将予以补齐;若老办法待遇标准低于新办法待遇计发标准,则高出的部分在10年过渡期内按照一定的比例逐年递增。
     比如在河北省下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当中,当地便明确2014年10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退休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20%;以此类推,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退休的人员,发放超出部分的100%。
     假设上述示例当中的退休中人办理退休的时间为2023年3月份,那么新办法比老办法高出的部分,则按照90%的比例计发,即实际到手的养老金为(7000-5000)*90%+5000=6800元/月。这里值得一提的是,若是2024年10月以后退休,则不再采取新老办法待遇标准对比计算的方式,而是按照新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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