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招聘:文山州招引医学类博士研究生、云南中医药大学、妇幼保健院招聘

发布时间:2024-03-19 09: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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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全职

文山州招引

医学类博士研究生

为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试行)》有关精神,加快推进医疗卫生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结合文山州公立医院发展实际,现将2024年公开招引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引计划

计划招引医学类博士研究生18名,招引岗位、人数、专业等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引进对象为国(境)内外普通高校毕业的医学类博士研究生,且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专业要求。仍是在校生的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博士研究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愿履行医疗卫生岗位工作人员岗位职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团结协作精神。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及以后出生)。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在校或工作期间有学术不端、道德品德问题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相关待遇

招引的博士研究生除享受基本工资待遇外,还享受以下待遇:

(一)用同级专项事业编制保障,特设岗位聘用。

(二)给予科研启动经费、安家费补助,以及绩效工资倾斜支持等优厚待遇,具体详见附件1。

(三)优先推荐入选省、州相关人才专项,按规定享受培养支持待遇。

(四)发放“兴文惠才卡”,按规定享受配偶随迁、子女入学、职称评定、休假疗养、住房服务、交通服务、酒店服务、金融服务等18项人才礼遇。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期间有效,直至相应岗位落实聘用人员为止,并依据拟聘人员情况分批在文山州卫健委、文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和文山先锋网公布。

2.报名方式:通过网络报名的方式,提交相关报名资料,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请应聘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将报名登记表(附件2)、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资格证书(证明)等扫描件以压缩包的附件形式发送至474071497@qq.com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及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姓名+引进单位+医学博士研究生应聘”。

(二)资格审查。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州卫生健康委及各引进单位负责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根据报名及资格审查情况,分批确定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并组织考核。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州卫生健康委及引进单位根据引进岗位特点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海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由州卫生健康委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三)考核。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进行考核,重在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知、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等能力。考核评分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不满70分的为不合格,不再列为体检、考察对象。考核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引进单位和州卫生健康委具体实施并负责解释。具体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四)体检。依据考核成绩,按各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程序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按规定进行复检,复检医院为指定医院,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无特殊原因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合格的,列为考察人选。

(五)考察。体检结束后,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查询资料档案等形式进行,重点了解人选的政治素质、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学术成果、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考察合格的,列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文山州卫健委、文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和文山先锋网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递补。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聘用。拟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五、相关要求

(一)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文山州卫健委、文山先锋微信公众号及文山先锋网了解招聘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的通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应聘人员不及时上网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二)对违反考聘纪律、填报虚假信息报名或在考试中弄虚作假的考生,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解除合同,予以清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招引过程中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严格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对违反规定的,将依法给予组织处理或处分。

(四)本通告未尽事宜由中共文山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山州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州委人才办联系人:蒙老师

联系电话:0876—2129333。

州卫生健康委联系人:保老师

联系电话:0876—2195746

1.文山州2024年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招引岗位计划表

2.文山州2024年医学类博士研究生招引报名登记表

(来源:文山先锋党建)

云南中医药大学

2024年第一批招聘公告

一、学校简介

学校简介见云南中医药大学网站(www.ynutcm.edu.cn)。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岗位及条件:

详见附件《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见习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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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爱岗敬业,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且无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登记就业(含灵活就业)等事项记录,毕业证落款时间自然向后延续2年时间内。

(四)本科毕业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99年3月1号以后出生),研究生以上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4年3月1号以后出生)。

(五)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六)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三、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以人为本,根据“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和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考核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6日09:00至2024年3月19日16:3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须通过云南中医药大学主页登录“云南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若填写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我校有权取消其考核及聘用的资格。

网络报名地址:

http://zp.ynucm.edu.cn

五、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材料上传招聘系统

(一)身份证正反面(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留学归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须经教育部认证)等证件电子版(原件备查)。

(二)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执业证书等能证明自身能力的证书电子版(原件备查)。

(三)招聘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须提供半年内由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党组织关系证明。

六、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和聘用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3月18日至3月20日,材料不齐或未按时间上传应聘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招聘考试。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学校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与招聘人数原则上按照3:1的比例进入面试,未达到3:1比例的取消该招聘岗位或相应递减招聘人数。如进入面试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确定拟聘人选,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如拟聘人员自愿放弃岗位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岗位的,按面试考核成绩依次递补确定拟聘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学校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本人自行承担。在考察环节,核查拟聘人员的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体检、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见习时间及费用补助

(一)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一年。

(二)见习期间,给予见习毕业生相应的生活补助费。具体标准为:

1.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2500元;

2.硕士毕业生每人每月2800元。

(三)签订见习协议后,按相关文件规定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未尽事宜由云南中医药大学人事处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71-65918216

(二)监督电话:0871-65918263

附件【下载附件请复制链接】

《云南中医药大学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见习岗位工作人员计划汇总表》

http://www.ynucm.edu.cn/rszp/111017.shtml

(来源:云南中医药大学)

昆明全职

澜沧县紧密型

医共体成员单位

(妇幼保健院)

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满足紧密型医共体发展需求,切实缓解妇幼保健院当前人员紧缺问题,完善学科人才梯队培养建设,进一步充实和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满足学科人才储备库和人才发展规划需求,切实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提高全县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为宗旨,围绕澜沧县卫生健康事业的新使命、新任务、新要求,助力澜沧县卫生健康事业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面向全国招聘医药类/综合类高校毕业生及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合同制工作人员9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和德才兼备用人标准的双向选择;坚持民主、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录用原则和学历层次、实践能力、岗位职称、工作履历相结合的双向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用好现有人才,留住关键人才,引进特需人才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

(一)招聘岗位人数(9人)

临床医学专业医师5人,护理人员4人。

(二)招聘岗位条件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

(1)应聘者到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云南省普洱市澜沧县勐朗镇佛房社区行政办公区佛康路2号)人事管理科(1号楼 7 楼院办公室)报名,并如实填写《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

(2)应聘者须提供证件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自荐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及执 业证书、学校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现场报名提交的相关证件原件,现场审查后退回本人 。

2.网络报名

应聘者将本人有效身份证、个人简历(自荐表)、毕业证书 (学位证书)、在校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学校荣誉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 电子版扫描件发送至澜沧县妇幼保健院电子信箱 (lcxfybjy@vip.sina.com) 邮件,或发传真(0879-7222483)至妇幼保健院人事管理科。

(二)资格审查

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工作组,根据岗位招聘数和条件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考试时间及地点,由人事管理科以电话(0879-7222483)或短信的方式,统一通知参加招聘考试;

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不能参加下阶段的招聘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者提供的所有证件及相关 材料真实有效,若证件材料与实际不符或弄虚作假、个人隐瞒不报者,后经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三)招聘考试

由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统一组织实施考试,按理论笔试、实践技能操作考试、综合面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

1.理论笔试

由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并组织医院专家组出具试题,试题内容以医学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2.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

由医务科、护理部及相关科室具体负责,并组织医院专家组出具试题,试题内容以医学基础理论及相关专业知识为主。

(四)面试

1.根据招聘岗位数按理论笔试成绩+ 实践技能操作考试成绩 从高分到低分按 1:2 的比例(若人数不足 1:2 比例,按实际通过人数进行)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届时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考生。

2.面试由招聘工作组成员和各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并根据专业特点抽取 5 、7 、9 位专家组成评委组, 由院长担任主评委。

3.面试内容包括专业知识和公共基础知识,主要测评应聘者的综合分析、人际关系、调查研究、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及应急应变等方面能力。

(五)招录计分方式

应聘考试考核最后得分=笔试分值×40%+实践技能操作考核分值×40%+面试分值×20%

(六)确定初录名单

根据本次招聘岗位数的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采取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

(七)体检

拟录用名单,严格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 准》执行。体检合格者办理录用,体检不合格者不录用,最终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承担。

(八)公示

公示期 7 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

(九)用工方式

用工方式:试用期与聘用期。

1.试用期:被初录人员,进入医院安排岗位 3 个月为试用期, 期间实行见习岗,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

2.聘用期:试用期满,经所在科室综合考核评价,提交人事 管理科审核,报请院务会审议通过。合格人员,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正式聘用;不合格人员,谢绝录用,给予劝退。

(十)薪资待遇

1.薪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

基本工资:按《澜沧县妇幼保健院聘用人员(编制外)管理办法》执行。绩效工资:按《澜沧县妇幼保健院绩效管理分配方案》执行。签订合同后可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同等待遇。

医院对聘用人员满 1 年以上的,参照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标准逐年晋升。

聘用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五险一金)。

确实因工作需要 ,2024年应届毕业的临床医学专业类、 口腔医学专业类、医学影像学专业类及其他专业技术人员,有学习成绩优秀、“德、能、勤、绩”工作突出可无证破格聘用,但要求须在 3 年内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否则解聘。

四、相关要求

1.应聘者若对本次招聘有任何投诉意见,可向澜沧县妇幼保健院党支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879-7535546

联系地址:1 号楼 7 楼党支部办公室

2.对招聘过程中,若有争议问题 ,经澜沧县妇幼保健院院务会讨论后决定。

3.澜沧县妇幼保健院在招聘的全过程中,任何部门、科室及 个人不会以电话、短信等形式向考生索取任何费用或要求应聘者 通过银行、微信转账、汇款,请广大应聘者高度警惕,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及时拨打 110 举报犯罪线索,履行公民义务。

4.澜沧县紧密型医共体人力资源管理部人员将全程参与。

澜沧县妇幼保健院人才招聘报名登记表.docx

(来源: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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