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作用,进一步解决辖区部分群体就业难题,按照《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金银川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拟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
1.师市户籍人口,服从安排,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招聘对象为辖区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困难人员。主要包括:
①城镇零就业家庭,即夫妻双方均失业家庭;
②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失业人员;
③女满45周岁,男满55周岁及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④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⑤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
⑥毕业两年内未就业大中专毕业生;
⑦其他符合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的人员。
符合以上任意一项条件且有就业意愿者均可提交报名材料。
1.按照相关规定,每月岗位补贴为1620元,社保补贴980元,合计2600元(含社保)。
2.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合同一年一签订,从事公益性岗位合并时间不得超过3年。
1.1寸照片(蓝底)2张;
2.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
3.残疾证、低保证、中专及以上毕业证复印件2份。
1.报名地点:金银川路街道综合服务中心。
2.相关要求:报名后经初审、面试、资格审查后确定录用人选,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办理上岗手续。
报名联系方式:0997-4616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