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1 22:13:59
为进一步加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保障工作,更加专业地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导向性、专业性、实践性指导服务,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助力退役军人成功就业创业。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决定面向社会选聘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不超过20名)。 一、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人选范围 1.在相关行业领域内有较强影响力、丰富运营管理经验的企业家或就业创业者; 2.熟悉工商、税务、财务、金融、法律、科技、人力资源等相关政策法律或从事相关实践的专业人士(包括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 3.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相关教学研究,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学者; 4.风投机构的主要负责人,且有个人直接开展就业创业服务与孵化的成功案例; 5.已获得就业创业培训、咨询等相关资质的专家; 6.其他志愿服务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人员。 同等条件,退役军人候选人优先入选。 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应具备的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 2.身心健康,具有强烈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公益事业,愿意付出时间及精力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者提供指导和服务; 3.熟悉国家及地方有关就业创业政策法规,有较高的政策理论素养和专业技术水平,熟悉企业管理和市场运作规律; 4.有创业成功经历和创业实践经验,或有从事创业指导的经验;有较强的社会沟通能力和资金、人才、技术、市场、设施等创业资源,能够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5.能够服从相关安排,积极参与我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活动,并较好地完成指导服务工作; 6.无犯罪记录,无不良征信记录。 三、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选聘流程 1.组织报名(公告发布至2024年3月15日)。通过个人自荐、区(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及各有关单位推荐方式组织报名,申报人须提交填写完整的《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申请表》(详见附件)扫描件,连同申报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学历、职称、荣誉、学术成果、社会荣誉、退役军人身份等相关材料,发至报名邮箱。 2.审核评定(2024年3月16日至25日)。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资料进行书面审核、评定,并对拟选聘导师进行实地考察。 3.结果公示(3月底)。确定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人选后,将通过局门户网站面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聘任和管理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申报人,将选聘作为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人选。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2年,由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授予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聘书,纳入青岛市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资源库,并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门户网站予以公布,聘任期满可根据导师履行工作职责情况续聘或解聘。 五、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服务方式和职责 导师在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下,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 2.对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并提出咨询意见,为创业人员提供开业指导、项目策划、论证评估、市场分析、营销策划、信贷融资、企业管理和资本运营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 4.对挂牌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教育培训基地、创业孵化基地等提供建设指导,为园地(基地)内就业创业退役军人提供咨询服务; 5.作为评委或专家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区域协作、就业创业政策调研座谈等活动,为政策制定部门提供意见建议; 6.应邀参加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 六、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激励措施 1.导师按照“自愿参加,公益和有偿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参与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工作。导师参加项目论证、咨询诊断、培训授课等就业创业帮扶活动,邀请单位可按政府采购价或市场价格标准支付导师劳务报酬。 2.定期开展导师绩效考核评价活动,对在就业创业帮扶活动中积极主动、成效显著的导师予以通报表扬,授予相应荣誉。 3.积极开展导师学习交流活动,创造条件推荐优秀导师参加各类优秀人才评选、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 4.依托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媒体做好优秀导师的宣传、推介工作。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5日 联系电话:17663956003 81609637 报名邮箱:tyjrjycy@qd.shandong.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