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0 23:55:16
点击下面名片 查看 更多晋中招聘信息 为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和《山西省促进就业条例》,及时帮助就业援助对象实现就业,促进经济社会稳定。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决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用于充实加强我区就业服务工作力量。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用人员范围 具有我区户口、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和就业意愿的以下人员: (一)女性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的我区国有、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已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人员除外)。 (二)靠借贷上学或家庭稳定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标准2倍,仍未就业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三)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申请人已婚的,家庭成员指其配偶及未婚子女;申请人离婚、丧偶且有未婚子女的,家庭成员指其子女;申请人未婚的,家庭成员指其父母。)每个零就业家庭内,只限一人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 (四)具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的残疾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中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 (七)我区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二、招用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吃苦耐劳,爱岗敬业。 2.对工作认真负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三、招用程序 (一)报名 1.时间:2024年3月11日——3月13日 2.地点: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太谷区人社局四楼就业失业登记窗口) 3.报名时携带材料: (1)“4050”人员:正式招工表、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或经济补偿证明; (2)全日制高校毕业生: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助学贷款合同或家庭贫困、低收入相关印证材料 注:所开证明要求居住地的村委(社区)和乡镇(城区)盖章; (3)法定劳动年龄内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的城市居民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均无参职工社会保险); (4)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享受低保失业人员均提供相应证件; 注:以上人员均需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照4张,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下载打印《晋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3份、《申请认定就业困难人员承诺书》1份,按要求填写并盖章, 注:《晋中就业援助对象认定审批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意见无需盖章。 (三)面试 本次招用不组织笔试,对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用人单位择优录用,招满为止。 (四)录用 申请单位安排一名正式在编人员专门负责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相关事宜工作,填写《晋中市太谷区公益性岗位单位申请表》和《用人单位管理公益性岗位人员联系表》,按要求填写并签字盖章。 依据用人单位与本人双向选择的方式,对拟录人员组织不低于15天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为三年,三年期满自然退出;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四、工资待遇 录用人员的工资为每月188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并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四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专项资金负担,个人部分由被录用人员自己承担)。 五、录用人员的管理 所有录用人员均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由手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相关的社会保险手续,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办法》、《晋中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管理补充办法》及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依法依规解除劳动合同。 以上所有表在邮箱Tgjyzph@163.com, 密码:Tg6228313下载打印。 咨询电话:0354-6228313 晋中市太谷区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024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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