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9年3月以后出生);
5.综治等情况符合政策规定;
6.报名人员学历要求在大专(含全日制教育、成人教育、函授等)及以上;
7.薪资待遇与其他乡镇残疾人联络员标准一致;
8.残疾人、硖门本地常住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报名人员报名之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从业资格证书;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报名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