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8 05:12:20
一、学校简介 西南民族大学是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直属综合性高校,国家民委、教育部、四川省、成都市共建高校。学校前身为西南民族学院,创建于1950年7月,于1951年6月1日正式成立,2003年4月更名为西南民族大学,是在毛泽东、周恩来、邓小平等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亲自关怀下,新中国最早建立的民族高校之一。邓小平同志先后两次为学校题词。时任西南军政委员会副主席兼西南民委主任王维舟为首任院长。2003年学校在首轮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2013年入选“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7年入选“全国创新创业典型经验50强高校;2017年、2020年连续两届荣膺“全国文明校园”称号。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主页:https://www.swun.edu.cn/)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点击文末左下角“阅读原文”下载了解) 三、招聘条件及要求 面向海内外引进取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学历和学位,符合《西南民族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要求条件的人员。 (一)引进招聘岗位层次 在教学或科学研究领域作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学术造诣高深,具有重大学术影响和很高学术声誉,为学界公认的卓越杰出人才,引进后能对本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重大贡献或开创性工作,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待遇: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的方式,由学校确定聘期工作任务、薪酬及配套待遇等。 熟悉学科发展动向,能够把握学科发展方向和前沿,学术造诣深厚,在本学科领域具有很高的学术影响力,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特殊急需,或对学科建设起实质性推动作用的,或国家级人才项目(不含青年类项目)入选者,可放宽至58周岁)。 待遇:年薪90万元起,提供引进人才住房或购房补助,发放安家费,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根据学科发展进行团队建设,按实际情况协调解决配偶工作。 具有扎实的学科理论知识和稳定的研究方向,在教学科研领域取得突出的学术成果,在全国范围内展露学术声誉,引进后能在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发挥核心支撑作用、做出显著贡献,年龄一般不超过53周岁(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特殊急需,或对学科建设起实质性推动作用的,可放宽至55周岁)。 待遇:年薪75万元起,提供引进人才住房或购房补助,发放安家费,提供充足的科研启动费,根据学科发展进行团队建设,按实际情况协调解决配偶工作。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显著成果,在省内外具有一定的学术声誉,具备组建、凝聚团队开展前瞻性研究的能力,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年龄一般不超过48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可放宽至50周岁,理工农医类可放宽至48周岁)。 待遇:年薪60万元起,提供引进人才住房或购房补助,发放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取得突出成果,具有较好学术潜力,年龄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一般不超过45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42周岁(特别优秀的,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可放宽至48周岁,理工农医类可放宽至45周岁)。 待遇:年薪50万元起,提供引进人才住房(如果校内引进人才房源已分配完毕,则不提供),发放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 在本学科专业领域具有较好学术潜力,能够在团队中发挥重要作用,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一般不超过43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40周岁。 待遇:年薪40万元起,发放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 学科(专业)建设急需的高水平大学(科研院所),成果突出、具有发展潜力的博士后、青年研究员等优秀人才,人文社科、艺术体育类一般不超过35周岁,理工农医类一般不超过32周岁。 待遇:年薪30万元起,发放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 学科(专业)建设急需,成果突出、具有发展潜力及高水平大学学缘结构的优秀博士,人文社科艺术类年龄不超过33周岁,自然科学类不超过30周岁。 待遇:年薪25万元起,发放安家费,提供科研启动费。 骨干教师聘用实施预聘制(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者除外),须具有博士学历学位,艺术类相关专业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硕士学历学位。应届博士毕业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特别优秀的或紧缺专业的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待遇:根据学校有关文件,按岗位等级兑现工资待遇等。 (二)基本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报名,至2024年11月30日止。 1.包括学术陈述答辩、面试、试讲等环节,由相应岗位的招聘工作小组具体组织实施。应聘者总评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对所有应聘人员除进行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的考核外,还须进行思想政治表现、师德师风等方面的考核。 3.对所有应聘人员,学校统一组织心理健康测评,测评结果作为考核结论依据之一。 各用人单位根据考核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名单,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提出意见,建议引进招聘的报学校研究。学校研究通过的,组织体检、考察,查阅干部人事档案。 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凭相关材料,到校办理入职报到手续,签订聘用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录用资格。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招聘的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相应的回避制度,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反映有关情况的需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据和线索。 招聘计划中涉及学科专业代码请应聘人员提前咨询用人单位,相关咨询及资料传递请与所聘岗位对应的用人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详见附件计划表中“用人单位”一栏。本公告涉及文件如有修订的,以最新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