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07 15:04:07
本溪市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面向全区招聘1名矿管站员。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1、矿管员属于非在编人员,不具备国家公务员身份,不具备执法资格,不享受公务员的相关待遇。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2、矿管站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的南芬区常住人口。矿管稽查人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会开车优先)。 3、退役军人优先 三、报名时间和所需证件 报名时间:2024年3月7日开始,额满为止。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周六、周日休息。 报名地点: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304 报名办法:应聘人员报名需填写《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一式两份),本人持身份证、户口簿、就业失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3张。 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采取面试、政审的方式招聘。 1、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者,取消聘用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在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门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对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待遇及其他 工资待遇:月工资为2100元(含个人应承担的保险费),并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待遇。 1、签定正式聘用合同,二年一签。合同期满,经年度考核合格的,可续签;不合格的,终止聘用关系。 2、拟聘用人员已和其他单位签有劳动合同的,应先解除原合同,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如因隐瞒出现问题的,后果自负。 3、咨询电话: 南芬矿管服务中心办公室电话:43839001 联系人 :林国霞 电 话:18741462696 本溪市南芬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溪市南芬区矿产资源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二四年三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