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
2024年3月1日至3月6日招聘公告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engshan.gov.cn/)公示。
(二)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3月7日至11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2.地点:湖南优业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衡山县人民西路343号1楼、财政局对面)。
联系人:旷娟17773425767曹玉容18932103806
3.要求: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有效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自行下载打印并填写好《衡山县交通运输局招聘交通运输执法辅助人员》(详见附件);本人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由交通运输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招聘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资格初审和考察时资格终审,并贯穿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的,取消报名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开考比例
按照报名岗位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笔试、电脑操作技能测试、面试。
(五)笔试和电脑操作技能测试
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进入笔试和电脑操作技能测试环节。
笔试内容:基础知识和写作;
电脑操作技能测试内容:电脑打字、表格制作和文字编辑。
笔试和电脑操作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面试的人员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占40%,电脑操作技能测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优先入围。
体检对象应在规定时间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如出现本人放弃或不按规定项目体检等情况,不予聘用。本人放弃和体检不合格者,依次替补。
(八)公示及聘用
根据考试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人员名单在衡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可上岗。
上岗后的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工资2200元,试用期不享受其他待遇,试用期表现不合格,不予聘用;试用合格,则正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合同一年一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