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用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2024年2月29日至2024年3月15日下午5时30分截止(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3.报名接收邮箱地址:frme666@163.com。
4.联系电话:0759-6667874。
5.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否则取消报名资格。
6.报名要求提供有关资料:
(1)《廉江市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见附件);
(2)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
(3)退伍军人提供退役证;
(4)毕业证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需提供学位证书;
(5)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
(6)驾驶证、安全驾驶记录(个人下载“交管12123APP”,进入我的驾驶证界面,在界面中选择“驾驶人安全驾驶记录”可申请查询,查询结果截图并打印);
(7)个人征信记录;
(8)应聘者近期彩色免冠同版一寸电子照片1张;
(9)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
请报考者将以上有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压缩制成以“考生姓名+报考岗位”命名的压缩包,发送到邮箱。
(二)资格审核
报名结束后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者取消报名资格(所提供资料不作退还)。
(三)考试
由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联合组织实施。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面试”方式进行。
1.体能测试:测试内容为1000米跑、俯卧撑和10米×4往返跑;
2.面试:根据体能测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达到此比例时,按实际体能测试人数确定。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等。
3.体能测试和面试均采用满分100分制。拟聘用对象总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计算公式为: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4.其他事项: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试成绩在廉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版块公布。
(四)体检、考察
1.考生总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湛江市政府专职消防员体检标准》和有关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理。
2.体检合格者,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进行考察。
3.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向廉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廉江市消防救援大队反映。
(六)聘用
1.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分配至营仔、新民、高桥、雅塘、石城、良垌、河唇、城北、罗州等9个镇(街道)工作,主要在辖区内负责城镇灭火、森林灭火和应急救援等工作,同时辅助开展日常消防检查、消防安全隐患整治、日常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
2.首次聘期3年(含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组织岗前培训,培训期间,对应聘者进行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应聘者表现和本人意愿,决定是否续聘。
3.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不办理工作关系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