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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支持校(院)地合作引进高层次人才 | 济南人才政策“双30条”解读

时间:2022-12-03 22:39:59    点击: 次   来源:网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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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创新团队项目研发补助


支持对象

驻济高校、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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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经专家评审后纳入高校创新团队支持计划的,给予100—200万元补助。分两年拨付(第一年拨付60%,第二年拨付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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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组建时间不超过2年,经所在高校院所备案或批准成立,研发方向和所属技术领域符合济南市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研究成果未来有望在济南市落地转化。

创新团队以领军人物为核心,由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组成,具有稳定研究方向和持续创新能力的人才群体。研究方向属于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创新领域,对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或能够产生重大经济或社会效益的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创新,高校创新团队研究方向所在学科拥有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并满足下列条件:

1.引进创新团队领军人物

(1)引进创新团队领军人物一般应为在研发一线工作的国家、省、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者,国家、省重大科技计划项目主持人或首席科学家,或者获得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创新性思维和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发挥核心凝聚作用。

(2)高校引进创新团队领军人物至少具有博士研究生导师

(或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资格。院所创新团队领军人物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2年内由济南地域以外引进,其中柔性引进的领军人物聘任期内每年在济南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2.引进创新团队核心成员

一般应不少于5人。各核心成员应有相对独立的研究方向并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核心成员有多人近3年来曾共同参与至少一项政府课题研发。团队之前具有连续1年以上合作攻关基础,能够团结协作,勇于探索,具有持续创新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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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1次,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业务咨询牵头部门:

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0531-51708812

市教育局高校联络服务处0531-5170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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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院所引进高端人才项目研发补助


支持对象

驻济高校、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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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政策

对成功引入并实现产业化落地的科研项目,分别给予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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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条件

1.符合济南市产业发展方向和技术领域,并在济南有产业化落地的科研项目;

2.高校院所引进的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发达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最高学术机构、传统友好国家最高学术机构院士,其他高端人才;

3.引进时间不超过2年,且已与高校院所签订了聘任合同,其中柔性引进的高端人才每年在济工作时间不少于2个月;

4.研发的项目已与济南市企业签署协议开始落地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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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

每年申报1次,具体以当年申报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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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咨询

牵头部门:市科技局、市教育局

联系处室:市科技局科技合作处0531-51708812

市教育局高校联络处0531-51708435



来源:济南人才创投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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