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13 13:31:42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08号)的文件要求,为加快推动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确保好事办好、实事办实,进一步规范加强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经研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 本次计划招聘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共2310名。 二、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招聘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范围 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以下就业困难群体: 1、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 2、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农村低收入人口; 3、残联登记管理的农村残疾人; 4、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农村45-65周岁大龄人员等群体。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已经享受期满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扶持政策的就业困难人员; 2、通过用人单位吸纳、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已实现就业的人员; 3、违法违纪正被调查处理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按照“80%基本补贴+20%绩效补贴”发放,绩效补贴依据考核结果发放,岗位补贴不超过800元/月,同一人员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招聘岗位:详细岗位见《2022年下半年嘉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分配表》(附件1)。 (二)报名时间: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三)报名地点:嘉祥县各村(社区)委办公室。 (四)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线下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到村(社区)提出报名申请,填写《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见附件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虚报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报名人员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报名时需提交材料: 1、《济宁市城乡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索引及本人户口页)一式两份。 3、其他:脱贫仍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由各镇街负责核实;低收入人口提供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情况,组织部分党员代表、村民代表要根据人员类型、收入水平、申请意愿、个人能力等因素综合考虑,对申请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推荐,在符合用人条件的前提下,确定相关人员。 (六)审核公示。村(社区)对确定人员名单在公开栏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公示结束后,镇街负责对村报送的人员和选岗情况进行复审,复审包括资格复核、人员面审等。 (七)审批反馈。按照乡村公益性岗位重点安置对象标准要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各镇街报送的公益性岗位拟聘用人员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备案,反馈用人名单。 五、聘用管理 由各镇街组织各村(社区)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务协议,协议实行一年一签,约定双方权利、义务。双方签订的劳务协议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严格坚持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名人员,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本公告由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37-6868952 附件1:2022年下半年嘉祥县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计划表.xlsx 嘉祥县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来源链接: http://www.jiaxiang.gov.cn/art/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