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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2022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8-11 22:31:35    点击: 次   来源:安徽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公开招聘的专业测试及考察、体检等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专业测试

(一)专业测试方式

1.教师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考察专业知识的掌握、运用程度和教学基本素质与能力等。应聘人员分岗位,以当场抽签的方式确定专业测试顺序,试讲的应聘人员现场抽取考试内容,在限定时间内(每人40分钟)封闭备课后依次进行测试。

2.会计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每人20分钟)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抽取主题结构化面试考题后,现场准备及答题,主要考查对工作岗位的认知与理解。

专业技能测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均当场评定和公布。

在专业测试后,7位考官根据考生测试情况按评分表项目各自独立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去掉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

(二)专业测试时间地点和要求

1.专业测试时间:20228179:00开始。

2.专业测试地点: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楼(新实验楼)(池州市教育园区学院路9号)。乘车路线:29路公交车,池州学院站下。

3.顺序:应聘人员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确定顺序。

4.要求: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考生请于817日上午8:00前到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实验实训楼(新实验楼)32301候考室报到。

当日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张贴在候考室的考生准则,并严格遵守。

(三)考官构成

设立1个专业测试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名。

二、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

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最终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官网公布。

三、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体检合格者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岗位匹配等方面情况,同时确定考察对象是否符合限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有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有报考回避的情形方面的情况。考察阶段还需通过工作平台查询(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个别谈话、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深入了解考察对象的信用情况,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不作为拟聘用人选。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报考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省卫生健康委和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并派专人受理举报等事宜。

五、签约聘用

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卫生健康委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按照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专业测试在省人社厅和省卫生健康委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学院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66-3388365(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66-3388858(安徽卫生健康职业学院监察审计处)

          0551-62998025(省卫生健康委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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