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2 17:01: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工作需要,经州信访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统一面试,综合评定,择优录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招聘岗位及人数:工作人员3名; 三、报名条件 (一)学历: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 (二)专业:不限(具有机关文秘工作经验者或汉语言文学专业、法律专业优先); (三)性别:不限; (四)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 (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红河州城镇户口,未享受过社会保险补贴政策,符合公益性岗位上岗条件; (六)登记失业并连续失业一年以上,《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年审人员; (七)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八)身心健康,品行端正,为人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九)爱岗敬业,踏实肯干,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基本应用能力;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 3.涉及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近5年内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现役军人、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6.其他不宜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由州信访局统一组织,不笔试,只面试。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统一面试、体检、聘用的程序开展。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7月29日-8月12日,报名截止日期为:2022年8月12日17时30分。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应聘人员将《报名信息采集表》原件电子版和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应聘诚信承诺书、学术成果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各种资料的彩色扫描件电子版一并打包压缩后以(姓名+电话号码,应聘州信访局公益性岗位)命名,发送至邮箱:786563030@qq.cm.联系人:潘老师,电话:0873-3726863。报名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州信访局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所有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2年8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2.地点:红河州信访局。具体地址:蒙自市天马路州政府大楼C区一楼108室。 3.资格复审所带材料: ①《报名信息采集表》《应聘诚信承诺书》、学术成果及能证明与岗位匹配的各种资料的纸质版各一份; ②户口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③报名人员本人“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出具资格复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自行佩戴口罩。 (三)面试 1.通过资格审查的人选,将通知到现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以面试通知为准; 2.此次面试由州信访局统一组织实施,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者综合分析、沟通协调、语言表达、现场宣讲等方面能力; 3.面试分值为100分,在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招聘岗位人数等额确定聘用人选。 (四)体检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需自行到县级以上正规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报告需及时提交聘用单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聘用 聘用单位根据招聘综合情况,确定最终聘用人员,并办理聘用手续。因个人放弃或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递补人员名单另行通知。 五、聘用及薪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由州信访局与招聘人员签订《蒙自市公益性岗位劳动合同书》(两年一聘),正式聘用。 2.试用期工资待遇为2000/月元,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为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保险部分)。另外,聘用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聘用期内,不能胜任所聘用岗位工作者,根据劳动合同给予解聘。 4.聘用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 未尽事宜,由州信访局负责解释。 附件: 红河州信访局 2022年7月28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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