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8-02 17:01:26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保山市地震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1名,主要从事地震科普讲解、财务助理等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范围 (一)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2年8月1日以后出生)。 (二)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性别不限,有讲解工作经验、财务工作经验、持有普通话二级甲等证书及以上者优先。 (三)具备一定文字功底,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四)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已享受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三年的不在招聘范围内。 (五)限保山市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办理城镇登记失业的零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 (四)细心认真,吃苦耐劳,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责任心强; (五)无违纪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五、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需提供自荐书、本人户口本、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及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7月27日开始至8月10日为接受报名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保山市地震局办公室(隆阳区海棠路东段市救灾中心四楼415室)。 七、面试和聘用 报名人员经初步筛查后进行面试,由市地震局招聘小组确定1名拟招聘人员,报局党组会议研究并报市就业局核实后聘用,按规定进行安置人员信息录入、就业登记和劳动用工备案。 八、基本待遇 公益性岗位聘期暂定为11个月,试用期为1个月,按要求总聘任时间不得超过3年。人员一经录用,签订《劳动合同书》,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基本工资1800元;合同期工资4000元(含“五险一金”单位及个人缴纳部分)。 九、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参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实行回避。 (三)单位不提供食宿。 (四)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好职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的监督。 (联系人:王绍刚,联系电话:0875—3037315)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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