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7-26 23:06:34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因工作需要,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下属学校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4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志于教育事业。 (二)具有与招聘岗位所需的条件。 (三)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6年7月22日以后出生)。 (四)专业不限。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三、报名要求及说明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 (二)年龄、工作经历时间计算统一截止到2022年7月22日止。 (三)报考人员在报名、审核、考察中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否则将取消报考资格。 (四)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对象。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2022年7月22日未满处分期限的。 2.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3.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4日17:30止。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方式,咨询电话:0579-89155087。 1.现场报名: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到开发区大楼1516办公室(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进行现场报名。现场报名时间:2022年8月3日-8月4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2.邮箱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具体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不再接受报名)将报名所需材料发送至736680507@qq.com进行报名。招聘单位对邮箱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为2022年8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地点为开发区大楼1516办公室(金华市双溪西路620号)。 (三)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与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金华大市范围内在编教师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五、考试 本次招聘开考比例为1:1.5,实际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1.5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考试采用模拟上课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满分100分,主要考核应试人员的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试成绩低于75分的,不进入体检、考核环节。(若考试成绩相同,则重新抽取课题进行二次考试)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 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等额进行体检、考察。 (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费用自理。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 (二)考察工作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体检、考察实施前,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的,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七、择岗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阳光择岗。 八、公示、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jinhua.gov.cn)和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kfq.jinhua.gov.cn/)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其他说明 (一)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二)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三)本次招聘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本次招聘监督电话:0579-82372600。 (四)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五)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系统内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不能报考;本次招聘设置最低服务期限,服务期为6年。 (六)疫情防控工作按照有关要求执行。 (七)本招聘简章由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解释。 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2日 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有变更请以原发布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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