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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22-07-26 11:18:53    点击: 次   来源:安徽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22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20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专业测试

2022年安徽省地矿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测试工作采取专业笔试、面试两种方式。

(一)专业笔试

专业笔试主要考察考生相关专业知识,不指定教材,以大学教材相关专业学科内容为主。各岗位笔试专业科目名称资格复审时书面告知考生。专业笔试时限100分钟,满分100 分。

1.专业笔试时间:2022827日上午9:00-10:40(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专业笔试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主楼(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进入,市内乘合肥轨道4号线到工经学院站下)。

3.专业笔试携带证件:参加专业笔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笔试。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时间为10分钟,满分100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逻辑思维以及协调应变等能力。

1.面试时间:2022828日上午9:00开始。(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教学主楼(合肥市包河区祁门路安徽工业经济职业技术学院南门进入,市内乘合肥轨道4号线到工经学院站下)。 

3.面试携带证件:参加面试的考生须按《专业测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指定考场候考,未按时到达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考生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4.考官组构成。成立面试考官组,每组由5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3人。

5.面试工作。面试工作中的试题命制和保存、组织面试和成绩公布等环节,在省人社厅的指导下,由省地矿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二、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将于专业测试结束后20天内在省地质矿产勘查局网站一并公布。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专业笔试成绩占 35%、结构化面试成绩占15%合成确定。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笔试成绩×0.35+结构化面试成绩×0.1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笔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设定结构化面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达不到上述要求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每一招聘岗位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考试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由我局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省地矿局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12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省地矿局人事处按照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电话:0551-64652360(省地矿局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4651035(省地矿局纪检监察室)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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