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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21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方案

时间:2021-09-08 22:20:01    点击: 次   来源:安徽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2021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参加专业测试人员范围

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考笔试成绩,经学院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见附件1)。

二、专业测试方式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专业测试。

3000175岗位专业测试采取专业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3000176300017730001783000179岗位专业测试采取试讲、面试的方式进行。

专业笔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业务素质能力,包括政策法规知识、业务操作技能和分析写作能力。专业笔试时间60分钟。

试讲:主要考查报考人员专业基础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考生现场抽取试讲题目或内容,提前60分钟封闭备课(不得携带上网设备)后试讲。试讲时间每人25分钟。

面试:主要考查报考人员政策法规知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协调应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时间每人20分钟。

专业笔试、试讲、面试满分均为100分。试讲、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和公布。专业笔试成绩与考试最终成绩同时公布。

三、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时间:919日上午7:301200

2.地点:合肥市庐阳区濉溪路312号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第一教学楼

3.报到:参加专业测试人员须在919日上午7:307:50持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专业测试通知书(均为原件),按照学院防疫工作要求,到第一教学楼1106候考室报到。

4.抽签: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分不同岗位,于当天7:508:00现场抽签确定参加面试、试讲的顺序。

5.参加专业笔试、面试的人员:首先于8:159:15统一进行专业笔试,然后按抽签顺序进行面试。

6.参加试讲、面试人员: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备课、试讲和面试。

7.未按时报到或未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资格。

四、试讲(面试)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专业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五、专业测试成绩

3000175岗位专业笔试与面试各占专业测试成绩的50%

3000176300017730001783000179岗位试讲占专业测试成绩的60%,面试占专业测试成绩的40%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六、最终成绩合成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笔试成绩、专业测试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其中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计算公式:笔试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七、体检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学院网站和安徽省科学技术厅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审查后,办理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我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科学技术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纪检部门全程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1-64679600(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电话:0551-63812402驻省科技厅纪检监察组)

0551-62659375省科技厅直属机关纪委)

十、注意事项

请参加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的考生须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加强个人防护,减少外出,提前做好专业测试准备。学院将按照属地卫生防疫要求,对参加专业测试的考生进行核验,对不符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的考生,将不得参加专业测试。届时也将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确定是否如期组织专业测试,如若调整时间,将会提前三天发布通知。

 


 

安徽中澳科技职业学院2021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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