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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07-19 22:19:28    点击: 次   来源:安徽人才工作    作者:佚名 - 小 + 大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我校2021年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告如下:

一、专业测试方式

专业测试方式为试讲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其中试讲70分,面试30分)。

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专业测试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按不同专业在测试前现场抽签确定。

二、考官构成

设置专业测试考官2组,每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4人,共计14人。

三、专业测试时间、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2021 725日。请考生于2021725日上午8:00 准时到考场报到抽签,考生根据当日现场抽签的顺序和时间进行专业测试。

2.专业测试地点:合肥铁路工程学校新校区(合肥市新站区磨店职教基地淮海大道),分别设立专业测试考场、候考室、备课室等,实行封闭式管理。

四、程序和方法

专业测试由试讲和面试,两个环节组成。

1.试讲:分不同专业进行。试讲人员现场抽取试讲章节内容,封闭式备课30分钟,无生授课2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实现教学目的、掌握教学内容、运用教学方法的能力及教学效果等。

2.面试:面试采取答辩方式,在每位考生试讲结束后进行,面试时间每人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能力,包括综合分析能力、协调与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专业理论素养及潜能等。

试讲及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并与上述两项分数合成得出最后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于822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五、各专业测试内容与时间

1.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测试内容(3000086)。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2018年版,高等教育出版社。

2.数学专业测试内容(3000087)。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数学》第一册,第四版,安徽大学出版社,     洪晓峰、张伟主编。

3.体育教育、运动训练、体能训练专业测试内容(3000088)。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体育与健康》,北方版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郑厚成主编。

4.汉语言文学、汉语言、应用语言学、秘书学专业测试内容(3000089)。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语文》,第三册,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日期20159月,何忠主编。

5.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测试内容(3000090)。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电工电子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日期202010月,陈佳新主编 。

6.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专业测试内容(3000091)。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城市轨道交通信号基础设备》,中国铁道出版社,出版日期20121月,林瑜筠,魏艳,赵炜主编。

7.控制工程专业测试内容(3000092)。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电气控制与PLC应用技术》,机械工业出版社,20203月第三版,黄永红主编。

8.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测试内容(3000093)。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电机电器》,中国铁道出版社,20169月第一版,张龙、祁冠峰主编。

9.车辆工程专业测试内容(3000094)。

课堂教学(试讲)及面试答辩(30分钟),按规定课程内容拟定一份教案,进行课堂教学并进行专业答辩。

试讲课程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构造》,人民交通出版社,20161月第一版,邱志华、彭建武主编。

六、成绩合成

如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则提前设定该岗位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对专业测试合成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统考笔试成绩(计算公式:统考笔试成绩÷2÷1.5)与专业测试合成成绩均以百分制分别按50%50%比例合成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于831日前在学校校园网上公布。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人员。总分数相同,取专业测试成绩分数高的考生;如分数还相同,取试讲成绩分数高的考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八、签约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学校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安徽教育网和学校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省教育厅审查后,报省人社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应聘人员如在20211231日前仍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学历、学位等证书,按规定取消其聘用资格。

九、组织领导与监督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业测试实施工作。专业测试工作在省人社厅和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组织实施。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学校纪检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人:梁老师、沈老师

咨询电话: 0551-644262480551-64426408

监督电话: 0551-644261480551-62816949

 

附件:2021年公开招聘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2021719


附件:

2021年公开招聘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名单

 

岗位 代码

准考证号

职测  分数

综合  分数

笔试  成绩

备注

3000086

2134300601827

77.5

111.5

189

 

3000087

3134301102118

101.5

73.5

175

 

3000087

3134301102129

71

96

167

 

3000088

2134300601828

85.5

105

190.5

 

3000088

2134300601830

87.5

87

174.5

 

3000088

2134300601903

70

99

169

 

3000089

2134300601911

88.5

91.5

180

 

3000089

2134300601918

86

80

166

 

3000089

2134300601915

73.5

87

160.5

 

3000090

3134301102204

101

105

206

 

3000090

3134301102205

84.5

88

172.5

 

3000090

3134301102202

71

97

168

 

3000091

3134301102210

95

102

197

 

3000091

3134301102214

99

88

187

 

3000091

3134301102213

87.5

94.5

182

 

3000092

3134301102230

102

100.5

202.5

 

3000092

3134301102226

100

93.5

193.5

 

3000092

3134301102223

111.5

79

190.5

 

3000093

3134301102316

99.5

103

202.5

 

3000093

3134301102409

108

92

200

 

3000093

3134301102402

108

86

194

 

3000094

3134301102509

110.5

97.5

208

 

3000094

3134301102427

113.5

94

207.5

 

3000094

3134301102414

96

99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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