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登陆 | 注册 | 留言 | 设首页 | 加收藏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山东 > 文章 当前位置: 山东 > 文章

省级财政下达1909.5万元支持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时间:2020-11-04 10:22:50    点击: 次   来源:不详    作者:佚名 - 小 + 大

  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为保障全省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工作顺利开展,今年山东省级财政共下达补助资金1909.5万元,支持1296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

  为鼓励引导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切实发挥高校毕业生在促进基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我省规定补助标准在中央财政每人每年补助12000元的基础上,对到沂蒙革命老区任职的每人每年再补助14000元,对到部分经济欠发达县和菏泽市各县任职的每人每年再补助7000元,对到其他市县任职的每人每年再补助3000元。

上一篇:山东加快研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总体框架和政策措施

下一篇:山东在第五届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中取得佳绩

皖ICP备20008326号-9  |   QQ:859242200  |  地址:江苏省宜兴市人力资源产业园  |  电话:132956392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