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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龙门浩职业中学校招聘教师

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员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如下: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凡符合招聘条件及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详见上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热爱教育事业,服从分配,能胜任班主任工作,具有吃苦耐劳、乐于奉献、团结协作精神;
3.45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可适当放宽。
4.应取得相应等级教师资格或职业资格证书。
5.身体健康,无残疾、传染病、精神病史。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3.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以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4.若隐瞒病史,且前期通过各项考核并入职,后期经调查有心理类疾病者,经协商将解除劳动合同。
5.其他不适宜从事学校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定于2023年9月4日开始。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名。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9月9日20:00截止。
(二)资格审查
1.初审
报名时间内对报名人员的资历条件进行初步审查。
2.复审
我校将电话通知通过初审的人员,进行现场复审,根据报考岗位及专业要求,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应聘人员登记表》打印件1份、登记照1张,学历学位等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复审。
(三)考试考核
资格复审当天即进行现场考试考核(本次考试考核时间暂定为2023年9月11日,若有变化以学校电话通知为准)。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均可进入考试考核。考试考核地点以学校通知为准。考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采取从高分到低分的录取原则,考试考核最低合格线为60分。
(四)体检
考试考核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
考试考核、体检均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龙门浩职业中学校官网的校务公开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招聘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毕业院校、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用岗位等。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根据《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文件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完善聘用手续。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取消聘用资格。
薪资待遇
人员聘用后根据学校绩效工资制度执行岗位工资、校龄工资、绩效工资,并提供一日三餐,依法缴纳养老、失业保险、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加入学校工会,成为工会会员,享受工会相关福利待遇。享受国家法定假、节日和带薪寒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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