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数:共计38人。
1.湍口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名(队长1人、指导员1人、驾驶员2人,队员6人);
2.河桥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名(队长1人、指导员1人、驾驶员2人,队员6人);
3.岛石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0名(队长1人、指导员1人、驾驶员2人,队员6人);
4.於潜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名(驾驶员1人);
5.太湖源镇政府专职消防队1名(队员1人);
6.昌化镇政府专职消防队6名(驾驶员1人,队员5人)。
即日起至2023年9月10日。
(五)健康标准:身体和心理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无文身(如有,文身直径不得超过2cm),符合体检标准。
(七)录用签约。办理录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合同期每期一般为3年。
(一)工作性质
(二)享受待遇
1.统一参加“五大”险种和“住房公积金”缴纳,另外,还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2.提供食宿、服装、被装等;
3.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
(三)工资薪金
工资待遇按照《浙江省公安厅等三部门关于全省合同制消防战斗员工资标准的指导意见》(浙公通字〔2018〕48号)等文件要求,保障乡镇(街道)专职消防队人员工资福利待遇。专职消防员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构成,以绩效考核结果为主要依据,奖优罚劣,优绩优酬。
4.联系人:胡小卫(副站长)。
本公告由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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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临安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