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教师127名,具体岗位的招聘对象、岗位条件和人数详见《广州市白云区2023年上半年第二批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3)。
说明:“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非2023年毕业生”指于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在读人员(含持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人员);“不限”指以上两类人员均可。
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引进人才入户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0〕10号)规定的广州市区户口迁入条件。(详见附件4)。
所有报考人员(2023年毕业生除外)必须持有与所聘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3年毕业生须承诺在转正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用人单位将终止聘用。
应聘语文教师岗位的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甲等或以上,应聘其他岗位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必须达到二级乙等或以上。
报考小学英语教师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报考中学英语教师(含初中、高中)岗位的考生必须通过全国高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其中非2023年毕业生具备2年及以上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教学工作经验的,不受此限制;报考其他教师岗位(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除外)的考生必须提供由“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组织的国家英语四级(含)以上合格证书或者425分(含)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学历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博士学位(含应届博士研究生)或具有高级职称的,年龄在45周岁以下;具有研究生学历及硕士学位或具有中级职称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招聘岗位需求表中有明确年龄要求的,以招聘岗位需求表为准。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需求表的要求,其中非2023年毕业生具备与报考岗位相对应的2年及以上教学工作经验的,所学专业不受限制。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5)执行。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或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但须确保所学专业必修课程与报考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学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