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0 23:31:17
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10月预缴申报怎么填工 10月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启用后,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的费用,要不要填进“工资账载金额”和“实际发放金额”里? 先明确,劳务外包,肯定不填工资项 劳务外包的业务本质类似“包工头包活”,是业务合作,外包方的人归对方管理,和本单位不存在“雇佣关系”。外包公司按实际业务开票(如建筑服务、设计服务等),而非“人力资源服务”。本单位外包费用直接计入成本费用,凭发票入账,不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自然不用填进工资数据里。 劳务派遣:分两种情况处理 - 按会计准则严格执行的话: 若劳务派遣人员受你单位直接管理,按职工薪酬准则,需通过“应付职工薪酬”核算,要填进工资数据。 - 按税收实务的话: 参考总局2015年34号公告,若费用打给劳务派遣公司,对方开票(人力资源服务),可直接凭发票入账,不作为本单位工资数据填报。可以解决用工单位和劳务派遣公司双方数据填报的重复问题,也可避免工会经费、残保金的取数比对困扰。 按这个逻辑填,10月预缴申报你会填了吗?#企业所得税预缴 #劳务派遣 #财务实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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