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5 23:15:12
交了社保也算应届毕业生!多地优化认定标准 山东、湖南、贵州、广西、上海等地都已做出类似规定: 以往公考中有很多岗位仅限应届毕业生报考,此类岗位竞争较小,更容易上岸。 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从毕业之日起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同等待遇。 所以很多考公考编的同学在毕业当年没考上还想继续考,为了之后考试有优势,而选择不就业,保留应届生身份。 但有同学因为全日制就读期间缴纳了社保,导致失去应届生身份,导致失去应届生身份。图5 甚至有部分同学毕业后参加工作,而报考时谎称未落实就业,而骗取应届生待遇,结果在政审通过社保记录被发现已经工作的情况,导致政审不通过。 毕业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可以享受应届生待遇的政策造成很多问题,比如劳动力的浪费——这么多适龄人员不去就业创造价值而选择“家里蹲”一心准备考试,是社会人力资源的浪费。 现在多地放宽应届生身份认定标准,提出: 招收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一并向毕业证书落款年度2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未落实编制内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开放,不对其是否有工作经历、缴纳社保作限制。 只要不是编制内工作,毕业两年内在私企上班,也可以享受应届生身份了。 这对很多家境一般,毕业后不得不就业又想保留应届毕业生身份的同学来说是好事,可以一边工作一边用应届生的身份再考两年了。 我是新一学长,多年体制内人事工作经验,体制内的事欢迎咨询。 #公务员 #国考报名 #应届生 #应届生求职 #国考 #应届毕业生 #应届 #毕业生 #政审 #事业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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