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9-01 19:06:09
2025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编开始招聘啦 2025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选)聘人员公告\n一、招(选)聘计划\n本次11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14名,12家事业单位公开选聘人员13名。\n二、招(选)聘对象条件\n招(选)聘对象应具有以下基本条件:\n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n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n3.具有良好的品行。\n4.适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n5.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相应学位)、资历、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条件。\n除上述基本条件外,招(选)聘对象还应分别符合下列条件:\n(一)招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n1.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部分岗位学位不作要求的详见计划表)。\n2.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1989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4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n3.岗位有特殊要求的,详见计划表(附件1)。\n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招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考试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n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报考招聘岗位前须征得现工作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书面同意。报名时须提交经上述部门盖章同意的《2025年下半年丽水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并在报名时注明身份。\n(二)选聘对象还应符合下列条件:\n1.丽水市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n2.年龄要求详见计划表,其中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32周岁及以下为1992年8月28日及以后出生。\n#事业编上岸 #浙江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备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