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6-06 14:46:59
郑州大学2024年公开招聘郑州大学(学校网站:http://www.zzu.edu.cn)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双一流”建设高校和部省合建高校。根据学校事业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博士)10名,具体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人数与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0人,拟聘用在学校管理岗位。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高校教育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技能条件;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所聘岗位工作; 3.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优秀毕业生,包括2023届博士毕业生和2024年7月1日之前毕业的2024届博士毕业生(以毕业证书上的时间为准)、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博士研究生学历认证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2024年7月1日前正常出站的海内外博士后出站人员; 4. 年龄原则上在35周岁以下,1989年7月1日(含)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报名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曾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系统报名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6月16日24时0分止。 2.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网址:http://www.acabridge.net/#/job/detail/1793915739359928322,考生登录报名网址,并按要求完整填写本人基本信息、学习、培训及工作经历信息并上传以上所有材料(要求见附件《报送材料》)的扫描件,完成网上报名。 (二)资格审查 请确认所填报名信息真实、完整、无误,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因个人信息填写问题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个人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者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不实或不完整,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 学校根据发布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和择优筛选,确定参加考核人员。 (三)现场资格确认 现场资格确认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见附件《管理人员现场资格校验资料模板》)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按照模板提供的顺序装订成册;现场资格确认安排另行通知。 (四)面试考核 郑州大学招聘管理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考核工作,对应聘者统一组织面试考核。面试结束后安排面试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结果作为是否录用的重要参考。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考核通过人员在学校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拟聘人员政审、心理测试、体检不合格或主动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按应聘人员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上报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省直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办理相关聘任手续。 四、岗位待遇 (一)纳入国家事业单位编制。 (二)聘任至管理九级岗位(科员),执行管理九级(科员)待遇。 (三)安家费标准为税前10万元,无科研启动费。 (四)郑州市“黄河人才计划”补贴标准:对毕业3年内(海外留学优秀人才毕业6年内)来郑工作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按每人每月15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最长发放3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首次购房补贴(符合条件者须个人自行申请)。 五、其他说明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须保证报名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因个人填写信息不准确、不真实、不齐全、不完整,造成资格审核不合格或取消聘用资格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招聘相关事宜;因本人变更联系电话、停机、关机等原因无法联系者,视为放弃应聘。 (三)拟录用人员在收到报到通知后3个月内办理入职手续,逾期未报到者,按主动放弃入职资格处理。 (四)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和考试费,应聘涉及的个人差旅、食宿、体检费用自理。 六、本次招聘工作联系人 人事部:任老师,吕老师 七、纪律与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负责整个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过程始终,应聘人员如有弄虚作假、隐瞒、漏报、作弊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http://www5.zzu.edu.cn/rsc/info/1047/6173.ht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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