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A类和B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常识等内容)。C类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职业能力测试和教育基础知识(教育时政、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常识等内容)。
2.笔试时间:初定6月22日(具体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3.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规定的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取消招聘岗位;达不到招聘比例的,按照实有合格人数确定。人员名单确定后,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取得面试资格人员名单。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面试人选名单确定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均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②笔试准考证;③经本人签字确认的《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④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2024年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⑤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合同和养老保险材料原件、复印件(出具工作经历证明、签订合同和缴纳养老保险的单位要一致);⑥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复印件;⑦在职应聘人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学校同意,也可在考察体检时提供);⑧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学校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进入面试的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A类和B类岗位面试采用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和现代教育手段实现教学目的、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以及使用普通话、板书、讲解及课堂示范等方面的技能。答辩主要从职业道德、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
C类岗位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从业基本素质、基本能力和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技能。
面试时间:在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另行公布(具体事宜详见通知单,通知单领取事宜详见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公告)。
设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确定为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面试结束后,A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B类和C类岗位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应聘人员可登录莱芜职业技术学院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网站(https://rsc.lwvc.edu.cn/)查询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