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高新医院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2.拟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医院报到。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取消其聘用资格。
3.享受医院同层次人员待遇,满足医院人才政策条件者,可另外享受医院人才待遇,特别优秀者待遇可面议。
4.南昌市人才政策:
(1)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分别给予每人生活补贴10万元、3万元、1万元;
(2)对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全日制本科及技师,每人给予租房补贴1万元。
(3)来昌工作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全日制博士、全日制硕士及高级技师在昌首次购买商品住房,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6万元。
(4)符合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标准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高级人才,在子女就学、配偶随迁、医疗保健等方面给予支持。
体检标准根据《三六三医院新员工入职体检管理办法》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需在本院进行,体检合格者,进入后续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