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西华大学实际,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面试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总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1科,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测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笔试时间为120分钟,笔试卷面满分100分。
2.笔试范围。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或岗位职业基本要求。
笔试考试范围:与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工作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精神、理论知识及党团和班级建设、心理健康教育、学生素质教育、学风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文化建设、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学生日常管理、突发应急事件处理、重大时事政治等内容。
参考教材:《思想政治教育方法论(第三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2月出版,主编:郑永廷。(占比不超过30%)
3.笔试时间及地点。定于2024年6月22日(具体时间和具体地点详见《准考证》)举行。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作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报考者折合后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于2024年6月28日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西华大学网站公布,报考者请自行登陆查询。对笔试总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4年6月29日18︰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renshi@mail.x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24年6月30日17:00前在同网站公布。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考试所有人员的平均分*90%,低于此分数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平均分数线将于6月30日在同网站公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等有关规定加分,所有项目加分累计不超过6分。考生报考时为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包括曾经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不属于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均不再享受“三支一扶”“西部志愿者”“退役大学生士兵”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加分政策。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4年6月18日17∶00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西华大学人事处人力资源科(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红光大道9999号办公楼311办公室,联系电话028-87720101/87723568),以便审查。
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西华大学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二)面试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西华大学根据各具体招聘岗位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及招聘名额,从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与最后一名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资格审查人员。笔试成绩为0分或缺考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3.面试资格审查手续的办理。面试资格审查由西华大学负责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人员名单于2024年6月30日由西华大学在西华大学官网和西华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请报考者注意查阅。
获得面试入围审查资格的人员请按照规定的时间带上以下材料到指定地点办理面试资格审查手续:
①《应聘资格审查表》2份(请在报名网站上自行打印并按要求张贴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
②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③有效的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其中,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在规定时间内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其最终是否符合报考岗位的学位和学历资格条件,以本人毕业时取得的有效学位证及毕业证所载学位和学历为准。不符者,西华大学将取消报考者的报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留学人员应持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④报考者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出具的政治面貌证明;
⑤近期2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贴面试通知书用);
⑥由工作的学校学生工作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年限和考核合格证明;
⑦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书面材料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所有岗位①—⑤项为必备材料(1993年5月24日以前出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第⑥项;在职人员须提供第⑦项)。
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不能按要求提供上述证件和证明以及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其面试资格。
面试资格审查中产生的空额,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由西华大学根据报考人员在《应聘资格审查表》上所留联系电话直接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留错或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行放弃,责任自负。
通过面试资格审查并按川发改价格规〔2023〕473号文件规定缴纳了80元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西华大学发给《面试通知书》。
4.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如因面试入围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如招聘岗位未形成竞争(即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岗位拟招聘人数),该岗位面试人员面试成绩低于75分的,取消应聘资格。
报考者面试缺考或放弃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5.面试主要范围。
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和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等方面。
6.面试成绩公布。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报考者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由西华大学于面试后3个工作日内在省人社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省教育厅官网及西华大学网站网站公告公布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加分、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同时公布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