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5-28 18:23:07
点击上方 蓝色 字关注我们吧 招18人!南丰县发布招聘留置看护人员公告为适应新形势下监察体制改革需要,加强我县留置看护队伍建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南丰县留置看护队员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Law 招聘人数 Law 公开招聘合同制看护人员18人(男性14人,女性4人)。 招聘条件 Law 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 招聘方法与程序 Law 成立南丰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由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成,具体招聘事宜由南丰县公安局负责。 采取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的程序进行择优聘用。同等条件下,有连续2年以上公安系统工作经历人员、退役士兵、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在招聘中可优先聘用。 (一)发布招考信息 在南丰公安、南丰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报名条件的均可报名。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者取得毕业证书的时间须在2024年5月1日之前,毕业证遗失的须提供原毕业学校开具的毕业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或者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等法律法规规定优先聘用的人员须提供退伍证等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填写《南丰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报名表》(可网上下载打印填写或现场填写),具体见附件1; (5)近期免冠同底彩色2寸照片3张。 2、报名时间: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3日,工作日时间8:30-12:00,15:00 -17:30。 3、报名地点:南丰县公安局一楼特巡警大队 4、咨询电话:李警官:15932958020 詹警官:13979415699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条件不符的将取消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四)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两项。体能测试采用达标制,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见附件2。 2、测试时间:2024年6月4日9时 3、测试地点:南丰县公安局篮球场。 (五)面试 1、体能测试之后,测试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面试方式及内容: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 3、面试人员须携带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4、同一职位面试人数较多,需要2个或2个以上面试考官小组共同完成时,应对面试成绩进行修正。修正公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小组面试得分×(同一职位全部考生平均得分÷考生所在面试小组的考生平均分)。公式中计算平均分时,应先去掉异常值(畸高、畸低分),再去掉1个最高、最低分。因此,所涉岗位当场公布的成绩仅为考官评分,不是考生面试最后得分,使用修正系数修正后公告的方式为考生最终面试成绩。 5、面试时间:2024年6月4日15时 6、面试地点:南丰县公安局三楼小会议室 (六)考试总成绩计算 1、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加分项(如总成绩相同则以体测成绩排名在前者优先)。 2、加分项目:①应聘人员有连续2年以上(含2年)公安系统工作经历的,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5分;②应聘人员系公安警察院校(含司法警察院校)毕业生、退伍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在考试总成绩基础上额外加3分。加分项目佐证材料需在报名时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 (七)体检和政审 1、体检: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拟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具体见附件3。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2、政审:体检结束后,组织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政审。如出现体检、政审不合格或放弃体检、政审、聘用资格的(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按照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体检、政审人选。 (八)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南丰公安、南丰发布等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岗前培训 公示无异议后,对拟聘用人员进行上岗前相关业务知识培训。对岗前培训考核不合格的、难以胜任岗位工作的予以淘汰,不予录用。 审批聘用 Law 岗前培训结束后,对合格的应聘人员经招聘小组研究确定为聘用对象,聘用人员有1个月的试用期(不含上岗培训时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用人单位的统一工作分配。工作期间,由南丰县公安局对所有聘用人员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经考核不合格且不能胜任工作的看护人员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缺额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招聘条件随时增补,以保证看护人员总数不变,活力不减。 工资待遇 Law 1.试用期发放试用期工资; 2.聘用期间,留置看护队员经费纳入财政全额保障(含工资待遇、“五险一金”、教育培训、表彰奖励、服装装备、社会保险、日常办公等经费项目),其中工资待遇参照本县区员额制辅警工资标准制定。在留置看护任务期间,按规定发放看护工作补贴,并视情安排休息。 工作要求 Law 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 信息来源:南丰县留置看护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 综合编辑:南丰在线-CC 更多精彩内容,点击“阅读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