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有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3.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专业素养高,沟通能力强,善于团结协作,有主班工作经验三年以上者优先。
1.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3.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
4. 专业素养高,沟通能力强,善于团结协作,在语言、舞蹈、美术、信息技术等方面有特长者优先。
1.身心健康,仪表端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观,责任心强,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记录。
2. 具有体育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
3.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幼儿园从教经验者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