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敬老院招聘

发布时间:2024-05-21 23:19:49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宜宾市叙州区高场镇敬老院(以下简称:高场镇敬老院)委托宜宾市叙州区金才人力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叙州金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符合岗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具体情况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经体检无不适宜工作的疾病。

    3.热爱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从安排,能吃苦耐劳,具有较好沟通能力和协调能力。

    4.有相关从业经验人员和退役军人优先录取。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处分尚未解除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在各级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行为的。

   5.因贪污、行贿、受贿、渎职、泄露国家机密、泄露个人信息等原因受到过相应处分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被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21日-5月22下午16:00,通过宜宾金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3.报名程序: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自行下载《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高场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按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填写,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造成的填写错误,或填写不完整造成的后果及责任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

   4.网络报名资料:

  (1)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扫描件。

  (2)近期1寸免冠证件照片(JPG格式,容量15-30kb)电子版。

  (3)《报名表》(电子文档提交word格式,要求将1寸照片添加到相应区域)。

请应聘人员将以上所有相关资料全部归纳到报名表文档后以“报考单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指定邮箱(2857742091@qq.com),未按要求上传或未在报名时间(以邮件显示送达时间为准)提交网络报名资料视为无效报名。

   5.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照岗位要求对应聘人员开展资格审查。

  (三)面试

     1.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合格。

     2.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

     3.本次公开招聘面试时间及地点通过报考QQ邮箱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四)体检

    1.面试合格者需进行入职体检(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2.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3.因体检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4.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由叙州金才另行通知。

  (五)考察

    1.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无犯罪记录证明。

    2.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照总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1.经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通过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2.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1.合同签订。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到高场镇敬老院报到,为其办理聘用入职手续,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工作地点:高场镇青云社区村8组。本次聘用前系在职人员的,在公示结束后15日内提供原单位与其解除聘用(劳动、人事)关系的书面材料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受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间被发现有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等情形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应发工资不低于宜宾市最低工资标准(聘用期间工资变动按照上级文件规定执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四、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资格审查、面试、考察、递补、拟聘人员公示等事项,均在“叙州金才”微信公众号公布。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否则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并按要求携带规定证件于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各环节的考试工作,凡未按要求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公告及未尽事宜由高场镇敬老院和叙州金才共同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831-8753550,14780881862)。

附件:1.岗位表

      2.2024年第三次公开招聘高场镇敬老院工作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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