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4-30 18:17:39
进行养老待遇资格认证 为保障养老保险基金安全,有效防止基金流失,守护好人民群众的每一分“养老钱”,根据《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人社厅发〔2018〕10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中心将对超期未认证人员暂停发放待遇。现将已超期认证暂停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名单详情见附件1),请尽快通过江西人社APP、江西人社微信公众号进行刷脸认证(下方有简易认证教程)。 2024年04月30日 认证流程: 温馨提示:为确保认证成功,请认证完成后通过微信扫上方的“结果查询”码查询认证结果。如遇网络异常或系统升级,请稍后再试。如遇操作问题,可以拨打社保中心24小时语音电话:0795-6298320。 |